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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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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q_70/images03/20220314/f6dcaac1fd8f49a5b628a060ccaa3f86.jpeg width="2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29589798_121106902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法律权利'''是一个专有名词术语。 中华[[文明]]是一种独特的文明<ref>[https://www.sohu.com/a/328054718_120104890?_trans_=000019_wzwza 中华汉字:人类发展史上空前绝后的文明瑰宝!],搜狐,2019-07-20</ref>,其文字也是非常独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只有[[中国]]由于其民族文化强大的包容性与同化性而始终没有间断过的文化传承,这使汉字成为[[世界]]上较少的没有间断过的文字形式。约公元前14世纪殷商后期出现的甲骨文<ref>[https://www.sohu.com/a/522146935_121124216?_trans_=000019_wzwza 传统荟萃 | 甲骨文],搜狐,2022-02-11</ref>被广泛认为是汉字的第一种形式,一直发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历史。 ==名词解释==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其中,法律关系主体,也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对一定[[社会]]成员或组织确认为法律关系主体是通过对其能力的确认来完成的。 法律权利的本质 法律权利本质上是由法律规范决定,国家认可并给予保障。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当某人的选举权受到侵犯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办,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后,会制裁侵权行为,从而保证权利得已实现。 法律权利的特点 1、它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 2、它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3、它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它得到义务人的法律义务的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不可能行使; 4、它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权利的构成要素 法律权利有三个构成要素:自由权、请求权和胜诉权。具体解释如下: 1、这个自由权跟我们一般的自由权、人权的那个自由权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所谓自由权是权利人自己自主作出一种行为的这样一种权利; 2、请求权是要求别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 3、胜诉权是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要求国家机关进行权利救济和保障的这样一种权利,所以一般认为自由权是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诉权是保障。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比较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得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负有义务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权利的表现 法律上的权利,从不同角度分类,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表现出来。 1、以权利的存在形态,依照权利享有者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的形式作出一定的行为而规定的权利。如习惯权利、现实权利。 2、权利享有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不作为的形式作出一定的行为,根据权利对人们的效力范围而规定的权利。如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 3、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相对的义务承担者以作为的形式作出一定的行为,根据权利之间的因果关系规定的权利。如行动权利与接受权利,应有权利与法定权利。 4、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相对的义务承担者以不作为的形式作出一定的行为,保障权利享有者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而规定的权利。如个体权利、集体权利等。 法律权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权利一般有: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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