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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田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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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河田站'''<br><img src="https://www.newton.com.tw/img/e/f8e/cGcq5yN3kjMihjM3ETMkNWMhNmYjJTZ0IWN0UGZzYWO3MmYzY2YwcDZzgzYv0WZ0l2LjlGcvU2apFmYv02bj5SdklWYi5yYyN3Ztl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newton.com.tw/wiki/%E6%B2%B3%E7%94%B0%E7%AB%99 圖片來自newton]</small> |} '''河田西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廣東]][[廣州]]的南北走向馬路,在[[白雲區]],南邊從[[廣園路 (廣州)|廣園中路]]開始,到北邊的[[景雲路 (廣州)|景雲路]]。 全長624m,寬16米,雙向2車道。 == 經過的道路 == 路從南到北列,'''粗體'''的字是主幹道: *'''[[廣園路 (廣州)|廣園中路]]''' *[[富悅街]] *[[景雲路 (廣州)|景雲路]] ===白雲區=== '''白云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前身為廣州市'''[[郊區 (广州市)|郊區]]''',名称来源于[[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面积795.79平方公里,占原广州市老八区面积的一半以上,人口163.67万人。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城中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座落在该区[[人和镇 (广州市)|人和镇]]与[[花都区]]交界处。白云区地理上位處[[广州]]'''市区'''与[[花都区]]之间,{{or|有望成为广州重点发展区域}},从广州市中心经[[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白云国际机场]]仅约30分钟的路程。区政府驻地位于广园中路。 == 行政区划 == [[File:The Headquarters building of China Southern Airlines(20181004).jpg|thumb|[[中国南方航空]]总部]] *下辖街道18个:[[三元里街道]]、[[景泰街道]]、[[松洲街道]]、[[同德街道]]、[[黄石街道]]、[[新市街道_(广州市)|新市街道]]、[[雲城街道]]、[[棠景街道]]、[[永平街道]]、[[京溪街道]]、[[同和街道_(广州市)|同和街道]]、[[均禾街道]]、[[嘉禾街道_(广州市)|嘉禾街道]]、[[石井街道_(广州市)|石井街道]]、[[石門街道]]、[[白雲湖街道]]、[[鶴龍街道]]、[[金沙街道_(广州市)|金沙街道]]、[[龙归街道]]、[[大源街道]] *下辖镇4个:[[江高镇]]、[[人和镇_(广州市)|人和镇]]、[[太和镇_(广州市)|太和镇]]、[[鐘落潭镇]] == 历史沿革 == === 古代 === [[商朝|商]][[周朝|周]]时期属百越。 [[秦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归属[[南海郡 (中国)|南海郡]][[番禺县]]。[[汉代]]因之。三国时属[[孙吴|东吴]][[广州 (古代)|广州]]。[[隋]][[唐]]之后归南海。 自[[北宋]]中期起,区境东部、北部属番禺,西南部归[[南海县|南海]]。 [[明]][[清]]时期,归属番禺县慕德里巡检司、鹿步巡检司、南海县金利司、三江司。 === 中华民国时期 === [[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年),孙中山以大元帅命令核准[[广州市]]区域东至东圃、车陂,南至河南黄埔(村),北至白云山脚,西至增埗对河两小岛。民国二十年(1931年),番禺县属有部分村庄划入广州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六、七月旬,广州市区扩大,北郊、西郊和东郊原来归属番禺县的彬社、公和、敦和、崇文、沥滘、车陂、石牌、冼猎杨、龙洞堡及南海县的上下恩洲划归广州市管辖。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年10月,广州市沦陷。划入广州市的十个乡仍划归番禺、南海两县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广州市乃将十乡归市属列为郊区,设恩洲、龙洞堡、石牌、冼猎杨、彬社、公和、敦和、崇文、沥滘、崇文9个郊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市政府第55次会议议决将市郊9个区调整为6个郊区。<ref>[ http://www.by.gov.cn/by/lsyg/common_tt.shtml 历史沿革]白云区信息网</ref>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郊区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第一次进行市属区域调整。郊区调整为7个行政区。1951年6月,7个郊区又调整为4个郊区。1953年6月,将番禺县部分地区划入广州市,成立[[黄埔区]]。1954年6月,又将4个郊区合并为黄埔、白云、[[新滘区|新滘]]等3个郊区。1956年6月,将3个郊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 1958年1月,番禺县珠江河以北地区(禺东、禺北)划归广州市,番禺县属17个乡、1个镇、23个墟市、474个自然村、34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增城县]]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28个自然村,一同划入广州市郊区。同年8月,郊区成立12个人民公社。 1958年底,郊区的人和、太和、竹料、钟落潭等4个公社划出,与[[花县]]合并为广北县,其余的三元里、鶴洞、江村、石井、沙河、新滘、黃埔、蘿崗等8个公社成立'''近郊区''',撤销郊区。1959年3月,由于国务院没有批准广北县的设置,原郊区划出给花县的4个公社划回郊区,撤销近郊区,恢复花县与广州市'''郊区'''的设置。 1960年6月,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展后,撤消郊区,成立2个以工矿企业为中心的人民公社;同年7月改为区。1962年5月,[[芳村区|芳村]]、[[江村区|江村]]、黄埔3个区合并成立'''郊区'''。1965年3月,郊区人和、江村、石龙3个公社及江高镇、雅瑶农场划给花县。1967年1月又重新划回郊区。 1973年5月至1975年5月,黄埔公社7个大队与萝岗公社7个大队从郊区划出,组成'''黄埔区'''。1985年5月,郊区所属2个区公所和4个街道划出,成立'''[[天河区]]'''。郊区所属鹤洞区公所和白鹤洞街、芳村街划出,成立'''芳村区'''。1986年5月,郊区所属新滘区公所和赤岗街划给[[海珠区]]。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442 道路工程;鐵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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