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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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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汪清县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big>[http://nwzimg.wezhan.cn/contents/sitefiles2038/10192636/images/14189262.jpg 原图链接][http://www.wqxtsg.com/ 来自 汪清县图书馆 的图片]]] '''汪清县图书馆'''于2007年搬入新馆。新馆[[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现有职工17人,年平均到馆读者8万余人次,流通图书9.5万余册。馆内设有采编、辅导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部、[[社会教育]]<ref>[https://www.sohu.com/a/415160658_120839154 【科普文】带你了解社会教育包含哪些方面?有哪些特点?],搜狐,2020-08-27</ref>部、电子阅览室、书库、资料室、外借部、综合阅览室和少儿阅览室等。2009年被文化部评为二级图书馆。下设1个分馆,流通图书、期刊3000余册;17个图书流通站点(每个站点流通图书200余册)。 ==基本介绍== 汪清县图书馆于2007年搬入新馆。新馆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2013年在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中被[[文化部]]评为二级图书馆。图书馆各部室全部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制度,完全免费开放的原则,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借阅需求,对馆藏图书实行了全部开架借阅。欢迎您走进汪清县图书馆,汪清县图书馆—市民的大书房。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读者服务部(读者外借、[[成人]]阅览、少儿阅览)、采编辅导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部、社会教育部、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等部室。[[读者]]服务主要内容有: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各种讲座<ref>[https://www.sohu.com/a/326748015_120140487 一场讲座,究竟能带来什么?] ,搜狐,2019-07-14</ref>培训、网络服务等。 ==馆藏实力== 我馆现有藏书9.5万余册,其中电子[[文献]]1.5万件,年平均到馆读者和图书流通册次逐年递增。建有图书流通站25个,分馆1个。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1、汪清县图书馆读者证由本人自愿办理,办证时请提供有效证件; 2、每人限办一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3、办理读者证磁卡需交纳保证金,如需外借文献,请交纳相应保证金; 4、持卡读者须遵守汪清县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借阅规则=== 1.借书时请出示书证。 2.开架借书请使用代书板,若所选[[图书]]不需要,请放在架旁,由工作人员按类归架。 3.各类图书借期30天,到期未看完可来馆或打续借[[电话]]办理续借(只可续借一次)。 4.借书超期每册每天收费0.50元。超期一年以上书证作废,押金不退。 5.读者借书,当面检查,有污损缺页及时声明。 6.借书证丢失要及时声明挂失,凭有效证件补办新证。 7.请保持书库安静、整洁,请勿[[吸烟]],请勿携带食品入室。 汪清县图书馆关于损失、污损和偷窃书刊的处理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赔偿 1.遗失书刊可购同版或新版书刊赔偿,每册收取加工费2元,不能购书赔偿时按以下规定赔款; 2.遗失馆藏副本较多且易补充的[[中文]]书刊,按原书价赔偿,另收取加工费2元; 3.遗失副本较少且不易补充的[[工具书]]、画册,按原定价的3-5倍赔偿; 4.遗失外文书刊,按图书原价2-3倍赔偿; 5.成套的多卷图书,如丢失其中一册或几册,按全套书的原价赔偿或按丢失图书的5-10倍赔偿,而未丢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现期期刊丢失一期或多期,按全年定价赔偿,已装订的过刊按刊价赔偿, 另加加工费2元; 6.凡89年以前出版的图书赔款20元; 7.[[遗失]]珍善本图书,按市价的10倍以上赔偿,并报告馆领导处理; 8.交换赠阅等无价书刊的丢失,由本馆根据版本、页数酌情定价,按本规定赔偿; 9.书刊赔偿后或已经购书赔偿的,虽找到原书仍不再退赔。 二、污损(涂抹、撕页、开天窗、污渍、油渍等)书刊的赔偿 1.读者借阅书刊必须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应当由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章,以便分清责任。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完整者,应按书价的2-10倍交纳污损费,污损的书刊仍归[[图书馆]]所有;对于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从重加倍处罚,注销读者证; 2.污损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交纳该书刊定价的20-50%的污损费; 3.读者如将书刊的封面、封底污损,不影响正文阅读的89年以前出版的图书赔款5元以上;影响正文阅读的89年以前[[出版]]的书刊赔款20元; 4.阅览室读者给[[报纸]]、期刊“开天窗”、撕页者,注销阅览证,罚款10元。 三、偷窃书刊的赔偿 1.偷书者要从重处罚。除追回原物、责成其书面检查和通知所在单位(或[[学校]])、公开通报批评,同时予以罚款及暂停借书半年。偷书罚款金额:原书价在5 元以下的,罚30元;原书价在5元以上的,罚原书价的5倍。 2.偷书行为包括:偷窃书刊、更换书芯,更换图书条形码、损坏图书条形码、损坏图书磁条等。 ===阅览室须知=== 1.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电话]];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吸烟]],阅览室不得吃零食和口香糖,违者取消阅览证资格; 3. 阅览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携出室外,否则按偷书论处,每册罚款10-20元,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 阅览室[[文献]]可经管理人员同意借出复印,但必须当日归还。 5. 爱护文献,不得在文献上涂画、剪裁撕页,违者按污损规定赔偿。 ==视频== ===<center> 汪清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走进国家图书馆 开启书香之旅</center> <center>{{#iDisplay:g001954iofc|560|390|qq}}</center> <center>国家图书馆的年鉴与皮书</center> <center>{{#iDisplay:l3043ysmrdw|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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