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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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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侍御史''' you[[File:20180914052259177.jpg|缩略图|右|[https://image.so.com/view?q=%E5%8F%B2%E5%AE%98&ancestor=25e7b4ebceb8a2b1c6910e6b352348af&ancestorkey=t010558c7d4227c2739.jpg&ancestorsrc=2&ancestorgrp=25e7b4ebceb8a2b1c6910e6b352348af&clw=178#id=1da77a644e4e666fdaa2afe3deaee79f&offspringsrc=3 原图链接]]] [[三国]]魏派御史二人居殿中,察非法,后乃以之为[[官名]]。[[宋]]初沿袭[[唐]]代制度,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元丰改制后,监察御史为从七品,定额为六人。 == 基本信息 == {| class="wikitable" |- | 中文名 || 殿中侍御史 || 领 域 || 官名 |- | 设立时间 ||三国魏 || 作 用 || 监察 |} == 朝代位置 == 宋代御史台的长官是御史中丞,俗称“台长”。另置侍御史知杂事一人,作为[[御史台]]的副长官。御史台下属的监察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若是以官卑者任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者,加“里行”,称殿中侍御史里行、监察御史里行。 == 文献记载 == 《旧唐书·职官三》:“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簿中纠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新唐书.张行成传》:“召补殿中侍御史,纠劾严正。太宗以为能。” == 历史沿革 == 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改称殿内侍御史。炀帝时省。 唐复置殿中侍御史,掌纠察朝仪,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及京畿纠察事宜,位从七品下,较侍御史(从六品下)低。台中食坐之南有横榻,名“南床”,为侍御史专席,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正八品下)均不得坐。侍御史称“台端”、“端公”,殿中称“副端”。 [[宋]]沿设殿中侍御史,掌纠弹百官朝会失仪事。 [[元]]亦设此官,初沿宋制为正七品,后提高至四品。 [[明]]初尚置,洪武九年(1376)废。 == 参考文献 == <ref>[https://wenda.so.com/q/1368877080069112 北宋的“殿中侍御史”相当现在的什么官级]</ref>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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