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林過雲 的原始碼
←
林過雲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林過雲'''<br><img src="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0122/photo/bkn-20180122224221141-0122_00822_001_01p.jpg?20180123130435"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0122/bkn-20180122224221141-0122_00822_001.html 圖片來自on]</small> |} '''林過雲'''(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香港]]出生,香港[[連環殺手]],人称「'''雨夜屠夫'''」。犯案時,林任職夜更的士司機,接載目標後將之殺害。後於住所內解刨,[[肢解]]屍體後會取出死者性器官製成標本,過程亦會拍照及錄影留念,有資料指其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姦屍]]。最後,其因前往攝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過雲犯下之重案震驚[[香港社會]]<ref>[https://www.hkcss.org.hk/ 香港社會],hkcss</ref> ,為香港首位連環殺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驚悚電影,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廣為人知之罪犯。 ==連環肢解案== 林過雲在犯案前為一名值夜班的[[的士司機]],而案件中受害者均為[[女性]]。犯案時多為[[雨|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後勒死,並對第四名受害者進行姦屍。林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存放在位於[[土瓜灣]]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的寓所。 ===受害者===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的士。林過雲載酒醉未醒陳鳳蘭到目的地觀塘後,把她載回土瓜灣住所樓下,返回家中取電線後,在車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沙發底下。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後,林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為屍體拍照。林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肢解成七塊,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性器官放入膠盒用米酒防腐,再用報紙包好肢體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火炭一處山坡草叢,但因大雨肢體浮到沙田[[好運中心]]對開城門河和[[富豪花園]]對開的火炭橋。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收銀員,31歲。於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的士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刀指嚇,再用手銬銬住陳雲潔,最後用電線勒死受害者。今次林過雲用外科手術刀進行肢解,並將死者的一雙乳房、整個陰部完整割下,進行防腐處理。屍體的其餘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屍放在的士車尾箱待入夜後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林過雲其後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清潔工,29歲。於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的士,不久遇害。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影帶名為「雨夜行動」。林過雲為方便「工作」,將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採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由於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雲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嘗。林過雲原有一嘗人肉的衝動,但最後由於感到噁心而放棄。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她於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的士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的士。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的士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姦屍(梁惠心是唯一一個被林過雲姦屍的受害者),再進行肢解拍照錄影。錄影帶名為「第四次行動」,殘肢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圓玄學院]],為四名死者供奉靈位,因恐怕有人將錄影帶與照片賣給傳媒,林過雲拍下的錄影帶與照片在案件審結後已被全數銷毀,部分受害者器官現時保留在灣仔法醫總部作為實物教材,這宗案件更促成香港成立「香港齒科法醫小組」。 ===揭發=== 林過雲的住所沒有黑房可沖曬照片,所以林過雲習慣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間沖曬店進行沖曬。林過雲因為參加攝影會,所以與沖曬店的店員張仔(張志立)較熟絡。林過雲對張仔說自己在[[殮房]]兼職攝影師,為他們拍攝解剖屍體的照片,張仔覺得他的解釋合理,為免其他同事受驚,張仔於是親自替林過雲沖灑照片。 1982年8月10日,林過雲想將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湊巧,張仔任職的沖晒公司,放大機有故障,張仔於是將林過雲交來的底片,交到同一機構的旺角分店代為放大,由於放大照片工作整個過程都由人手操作,當分店沖晒員將影片沖晒後進行品質檢查時,發現那些照片似乎與人體肢解有關,將照片交由上司作決定。沖晒公司負責人認為事有可疑,於是報警。 8月18日,林過雲到尖沙咀店取相片離去時,警方把他拘捕,林胡亂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東方日報 (香港)|東方日報]]》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並相約在土瓜灣貴州街《東方日報》門市部門外會合,但警方發現根本就沒有「四眼佬」這個人,最後警方帶隊押林過雲返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住所進行搜查,揭發兇案。 ==流行文化== 這宗案件揭發後,在香港引起了極大轟動,在社會中留下極深刻的印象。 ===電影=== 1982年香港女演員[[林建明]]唯一一部導演的電影《熱浪》,巧合誤中話題。 1989年[[馮意清]]執導,[[張堅庭]]、[[張曼玉]]、[[吳君如]]、[[吳啟華]]及[[周文健]]主演的電影《[[求愛夜驚魂]]》,[[周文健]]飾演的角色「陳雲」是影射「林過雲」。 1992年出品的電影《[[羔羊醫生]]》描述林過雲的犯罪情節,由[[任達華]]飾演林過雲。同年,自由人出版有限公司根據電影出版精裝漫畫《機密檔案林過雲》,由香港漫畫家[[何志文]]執筆繪畫,漫畫內容同電影情節一樣。 1993年上映電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貴利王]]》,[[吳啟華]]飾演影射林過雲角色的林過仁。同年另一上映電影《雨夜天魔》由[[吳鎮宇]]飾演林過雲。 ===歌曲=== 1986年香港殿堂級[[搖滾樂隊]][[Beyond]]成員[[黃家駒]],當年為了探索林過雲的思路歷程及對死亡的抽象,創作出了一首叫《Dead romance part2》的歌曲。 ===書籍=== 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賢館]]出版《殘酷肢解案》一書,書中刊載大量林過雲背景資料、從犯案到被捕案情,甚至刊登受害者肢體照。 ===電視節目=== 1991年[[黃霑]]主持的[[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根據個案改編成單元劇《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單元劇與1992年電影《[[羔羊醫生]]》一樣由[[任達華]]飾演林過雲(《霧夜屠夫》監製[[鄧衍成]]正是《羔羊醫生》的執行導演)。 1991年[[金興賢]]與[[盧希萊]]主持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香港屠夫林過雲》,節目訪問林過雲家人、大廈看更、考車師傅、心理醫生、懲教署、沖灑店職員、重案組,拍攝林過雲住所貴州街安慶大廈與四個死者靈位。 ===電視劇=== 1990年代[[無綫電視]]法庭電視劇《[[壹號皇庭]]》系列裏,就有根據這個案件改編的劇情。 2006年亞洲電視製作的奇案式劇集《[[香港奇案實錄]]》,根據個案改編成單元劇《雨夜狂屠》,由[[吳岱融]]飾演林過雲。 ===記錄片=== 2010年[[美國]]犯罪刑緝頻道,以林過雲的連環兇殺案為題材,製作《Crime Investigation Asia - Jars Murderer》記錄片。 ===鬼故事=== 網上流傳1990年代香港猛鬼雜誌《Yes!鬼世界》寫的虛構短篇鬼故事,繪影繪聲虛構林過雲在獄中有三個女鬼伺機報復的鬼故事,被網民誤傳為真人真事,有臺灣電視節目將虛構鬼故事當為真事報道。 ==生平== 林過雲小學畢業後,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畢業後便開始在[[觀塘]][[康寧道]]父親開設的[[機車 (公路)|電單車]]店任職,稍後在一名親戚處當冷氣學徒。 他於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醫生指林精神方面有問題,不適宜受審或判監,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接受102日治療後獲准出院,並改名為林友強。 1978年取得[[的士]]牌照,正式當上[[的士司機]]後改名為林過雲,約1980年轉任夜間的士司機。1981年突然對[[攝影]]產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 1982年2月至7月殺害4名女子,每次作案後均會肢解人體、拍攝殘肢、製成標本,並拿去一間沖晒店冲晒,同年8月18日於[[尖沙咀]]一沖晒店被捕。案件1983年3月3日在[[香港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開審。他最終被判[[死刑]],但因香港英属时期已廢除死刑,他於1984年8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而他已由[[赤柱監獄]]轉往[[石壁監獄]]服刑。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在考慮大眾的關注和憂慮下,決定不會假釋林過雲。 2009年《[[香港壹週刊]]》第1010期曾刊登林過雲在獄中的圖片,只見他已變成禿頭的中年人。2014年《[[香港蘋果日報]]》報道指林過雲未有提出申請假釋。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姪女榮文蔚前「好友」模特兒[[顧志雅]]2014年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透露自己坐監時與林過雲變成朋友。2018年,有媒體報道收到政府內部消息,林過雲正多次積極申請假釋,其前囚友於訪問中亦確實此事。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人物類]]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林過雲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