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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東北銀行'''<br><img src="https://www.tohoku-bank.co.jp/img/top_slider_img_13.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tohoku-bank.co.jp/pc_index.html 圖片來自tohoku-bank]</small> |} '''东北银行''',是[[中共政权]]为巩固[[东北解放区|东北根据地]]政权于1945年10月在[[沈阳]]成立的[[发钞银行]]。由[[辽宁省政府 (中共)|辽宁省政府]]直接领导,亦属[[东北行政委员会 (1946–1949)|东北行政委员会]]。 ==历史== 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日本无条件投降]],东北地区时局混乱。中国共产党随[[苏联占领下的满洲|苏联军队进入东北]]。为控制当地金融市场,[[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成立东北银行。总行设于沈阳大西关的[[满洲中央银行]]旧址内。资本金为5亿元的物资,并以[[国库]]为担保。[[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部长的[[叶季壮]]任总经理,副经理[[王企之]]。 下设17个分行,分别是:沈阳、吉林、长春、哈尔滨、营口、锦州、四平街、佳木斯、齐齐哈尔、安东、海拉尔、承德、牡丹江、开鲁、黑河、通化、延吉。初期业务为发行纸币、代理国库、存款和发放、内外兑汇。通汇银行主是中共在各解放区领导的银行。 11月8日,开始印发东北银行券,即[[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的前身。12日,在沈阳市开始营业。15日,辽宁省政府发布财字第2号公告,确定东北银行券为东北地方[[法币]]。26日,由于中华民国国军攻势,东北银行撤出沈阳。次年1月到达通化。此后,中共军队陆续占领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东北银行逐于4月30日迁至哈尔滨。期间,曾因战势紧张,迁到佳木斯。行址设于合江省银行所在。 合江省银行并入,改称东北银行合江分行,另择他地营业。7月1日,开始在佳木斯营业。8月开始印制10元、100元的东北银行流通券<ref name="a2">{{Cite web |url=http://jiamusi.dbw.cn/system/2015/05/22/056523796.shtml |title=东北银行,曾经的金融重地 |accessdate=2018-09-22 |author=张志平、张大炜 |date=2015-05-22 |work=编辑:周法界 |publisher=佳木斯日报新闻网,来源:三江晚报 |language=Zh-hans |archive-date=2018-09-2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922063831/http://jiamusi.dbw.cn/system/2015/05/22/056523796.shtml |dead-url=no }}</ref>。 同年9月2日,正式回迁哈尔滨。时任总经理[[曹菊如]]。1948年11月,解放军攻占沈阳,东北银行迁回沈阳。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0年3月,总计发行东北银行币18个,面值48种,47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3月20日开始统一全国货币。东北银行于4月1日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 ==东北各地分支机构== 东北解放区在战争初期,尚未完全统一,在东北银行不能顾及的地区,解放区自设地方银行,独立发行货币。随着东北解放区的稳定和扩大,东北各地的省以下的地区银行逐渐以合并、撤消、搬迁等方式并入东北银行,使之成为东北地区的发钞行<ref>{{Cite web |url=http://dsb.gzdsw.com/html/2011-03/26/content_11901.htm |title=东北银行发行纸币始末 |accessdate=2018-09-22 |author=张文杰 |date=2011-03-26 |work= |publisher=贵州都市报数字报 |language=Zh-han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922064243/http://dsb.gzdsw.com/html/2011-03/26/content_11901.htm |archive-date=2018-09-22 |dead-url=yes }}</ref>。 1946年2月,东北银行吉江分行开始发行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吉江”,在东北新解放区流通,甚至包括了瑷珲; 1946年5月21日,嫩江省民主政府召开政务会议,决定成立嫩江省银行,行长[[曹根全]]。下设嫩江、讷河、肇东3个办事处。发行嫩江省银行币10元、50元、100元纸币(嫩江券),共计6.93亿元。6月1日,嫩江省银行正式成立并对外开始办公,最初设有发行科、出纳科,后增加一个营业科和一个会计科。期间,分别建立了嫩江县、讷河县、肇东县三个办事处。1946年7月9日,嫩江省政府召开嫩江省行政委员会第一次行政委员会会议,会议决定设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公安处、粮食总局、税务总局、银行。 会后,嫩江省辖区内的东北银行吉江分行正式改为嫩江银行所属。1946年8月25日上午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举行开幕典礼后即开始营业,行址与嫩江省银行在同一栋楼内办公,即嫩江省银行在营业室东侧,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西侧,这一时期两行各自独立承办业务。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建行初期,分行内部没有科、股组织,只有人员分工。此时,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黑河市嫩江县(今嫩江市)、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齐齐哈尔市拉哈镇都设有派出机构,同时下辖讷河东济号、拉哈东济号、嫩江东济号等附属企业。 东北政委会第13次常委会于1947年1月召开会议,决定精简机构,合并黑龙江、嫩江两省政府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政府,由[[于毅夫]]任主席、[[杨英杰]]任副主席。随着黑嫩两省的合并,依据东北共同施政纲领关于调整地方金融的精神,[[中共西满分局]]随之作出《关于成立黑嫩省分行的决定》:一、前嫩江省银行与东北银行西满分行(指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合并,成立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业经东北局批准;二、前嫩江省银行与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之工作人员,以及债权债务均由原行长核对无误后交黑嫩省分行接收;三、黑嫩省分行系统上属东北银行总行,工作则由分局财经会领导,在各专署设立支行,原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改为北安支行;四、决定[[曹根全]]、[[王力新]]为黑嫩省分行正、副行长。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组建后,行址仍设齐齐哈尔市,其内部机构设稽核、发行、营业三个科和一个秘书室。嫩江省银行在1947年 2月 28日宣布撤销。1947年3月,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嫩江省银行改为东北银行黑嫩分行。 1945年12月牡丹江民主政府与商绅合资开办牡丹江实业银行,发现10元、50元、100元纸币(牡丹江实业银行币)。1946年10月改为东北银行牡丹江支行。 1946年6月东北银行合江分行开业,发行1角、5角、1元、10元的合江省银行合江地方经济建设流通券。简称合江币。1946年11月停用。 1946年末,发行黑龙江省银行黑河地方流通券900万元。 1945年12月末成立宁安地方银行,发行宁安县地方银行币。1946年秋停止流通。 1945年12月发行克山县流通券,累计590万元。 1946年初发行东安地方流通券(东安票)。 依兰银行地方流通券 [[富锦县]]的下江银行发行的地方流通券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561 貨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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