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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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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朔州市环境保护局.jpeg|有框|右|<big>朔州市环境保护局</big>[http://hbj.shuozhou.gov.cn/hjgl/hyfs/201805/W020180511332843627333.jpg 原图链接][http://hbj.shuozhou.gov.cn/hjgl/hyfs/201805/t20180511_188160.html 来自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的图片]]]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是[[朔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分管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ref>[https://www.sohu.com/a/252949295_710125 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搜狐,2018-09-10</ref>! ==基本内容==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是[[朔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定地方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环保治理重点县(区)人民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承担省、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流域限批制度。 (七)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末位淘汰、环境工程监理、上市及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九)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与污染控制标准;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组织协调、承办环境保护国际条约中有关本市的履约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和市际间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工作。 (十四)监督、指导县(区)[[环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szxxgk.shuozhou.gov.cn/szfgzbm/szshjbhj/zfxxgkml_11242/gwfg/201704/t20170419_76938.html 关于印发《朔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朔发﹝2016﹞11号)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2017-04-19</ref>。 ==视频== ===<center>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朔州市环保局·朔州,我拿什么爱你</center> <center>{{#iDisplay:i0153sm42s4|560|390|qq}}</center> <center>朔州市环保局关于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k0522wiv71s|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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