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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江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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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明史23.jpg|缩略图|220px|右|[http://www.kongfz.cn/32942573/pic/ 明史]]] '''明史·江翰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mingshi.html -诗词名句网]</ref> ==原文== 江翰,字吉安,会稽人。父桓,邠州知州。翰登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徽州推官,擢礼科给事中。 时大学士严嵩擅政。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卒,请恤典,严嵩格不予。翰言:“尚文为将,忠义自许。曹家庄之役,奇功也,宜赠封爵延子孙。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强敌,继之以死。虽已庙祀,宜赐祭,以彰死事忠。今当事之臣,任意予夺,忠勤反捐弃,何以鼓士气,激军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议。闻渊、屠侨等言翰无他肠,唯疏狂当治。帝愈怒,夺渊、侨俸,下翰诏狱。已,刑部坐翰奏事不实,输赎还职。特命杖于廷,仍锢诏狱。时翰入谏垣①未半岁也。逾年,俺答②薄都城。司业赵贞吉以请宽翰得罪,自是无敢言者。 翰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江练劾嵩,嵩疑与翰同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迨嵩去位,翰在狱十六年矣,妻张氏上书言:“臣夫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计夕。往臣因翰无子,为置妾潘氏。比至京师,翰已系狱,潘矢志不他适。乃相与寄居旅舍,纺织以供夫衣食。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奉舅③,则夫之饘粥无资。欲留养夫,则舅又旦暮待尽。辗转思维,进退无策。臣愿代夫系狱,令夫得送父终年,仍还赴系,实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为请,帝终不许。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长系以困之。而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或无所得,虽谐语亦以闻。一日,鹊噪于翰前,翰谩曰:“岂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动。会户部司务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锢诏狱,而释翰还其家。 翰还父已前卒翰枕块饮水佯狂自废甫两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丧除,召为都给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复辞疾。布衣蔬食,终老于家。翰系狱凡十八年,比出,竟无子。 (《明史》列传第九十七) 注:①谏垣:指谏官官署,即专职进谏官吏的办公场所。②俺答:明朝时的蒙古土默特部落。③舅:古义指丈夫的父亲。 ==译文== 江翰,字吉安,会稽人。父亲江桓,做邠州知州。江翰考上明嘉靖二十三年进士,被授于徽州推官。被提升为礼科给事中。 当时大学士严嵩独揽政权。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去世,江翰请求朝廷给予“恤典”(即朝廷对去世官吏给予追封、赠谥等典例),严嵩却阻挠不给予。江翰向皇帝上书说:“周尚文作为大将,以忠义自许。曹家庄那一战役,他建立了奇功,应该赐封爵位给他并延及他的子孙。其他的董旸、江瀚,努力抗击敌人,甚至为国而死。虽然已经立庙祀,但应该赐祭,来表彰为国而死的忠心。现在当权的臣子,任意给与或者剥夺,忠诚勤勉的官吏却被抛弃,用什么鼓舞士气,激励军心呢?”疏章奏入,严嵩怀恨,故意激怒皇帝,将疏章下到吏部都察院讨论。闻渊、屠侨等人说江翰没有其他居心,只是不受拘束应当治罪。皇帝越发恼怒,夺去了闻渊、屠侨二人的俸禄,还将江翰下了诏狱。不久,刑部判处江翰奏事没有事实根据之最,交钱赎还本职。特命在朝廷杖打江翰,但结果他仍然被关在诏狱里。这时江翰做谏官不到半年。过了一年,俺答迫近都城。司业赵贞吉因请求赦免江翰而获罪,此后就再也没有人敢站出来替他说话了。 江翰被拘囚了很久,衣食多次断绝,只有天天读《周易》自为疏导缓解。后来他的同乡江练弹劾严嵩,严嵩怀疑江练是江翰的同族,为同族进行报复,下令狱卒官将他的手脚铐起来。因徐阶的劝阻,才得以免去。等到严嵩被解除职位时,江翰在狱中已经被关了十六年,他的妻子张氏向皇帝上书说:“我的夫家有年老的父亲,年纪八十九岁,衰弱抱病不断相侵,已朝不保夕。过去我因为江翰没有儿子,给他纳妾潘氏。等到达京师,江翰已经被拘囚下狱,坚守志向不改嫁他人。于是,我与她一起寄居在旅舍,靠织布来供江翰的衣食。这种日子过了很长时间,非常凄苦。想回家侍奉公公,那么丈夫的粥就无法供给。想留下来供养丈夫,但是公公又将不久于人世。翻来覆去地考虑,觉得进退无策。我愿代替丈夫被拘囚入狱,让丈夫能够为父亲养老送终,之后再回来被拘囚,这实在是陛下莫大的恩德。”法司也为江翰请求,皇帝还是不许。 皇帝非常痛恨言官,用廷杖、戍边的手段还不足以遏止他们,就长期拘囚来困住他们。但天天让狱卒上奏他们的语言吃食休息等情况,这叫做监帖。有时无所得,即使是戏言也要向皇上报告。一天,一只喜鹊在江翰的面前鼓噪,江翰谩骂地说:“难道有喜事降临到我这个罪人身上吗?”狱卒将这向皇帝奏报,皇帝心有所动。正巧户部司务何以尚正上疏营救(也被关在诏狱里的)主事海瑞,皇帝大怒,用杖责打,并将何以尚禁锢在诏狱中,而把江翰释放回家。 江翰回到家,父亲已经去世了。江翰枕土块饮水,假装癫狂自我颓废。刚刚两个月,世宗死,穆宗继位。起用江翰为原官职,江翰不到任。服孝期满,被召为都给事中。不久又提升为南京右通政。又以病辞官。穿粗布衣服吃粗食,终老在家。江翰被囚入狱共十八年,等到他出狱,最终也没有子嗣。<ref>[http://wyw.5156edu.com/html3/16.html 明史-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ref>[http://www.bookasia.cn/zuozhe/19886.html 张廷玉简介 - 古诗词网]</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Category: 846 明代別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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