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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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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新三板</big>''' |- |<center><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151231/mp51634511_1451542671925_1_th.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pvid=b6a6473ea63069a1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新三板 起源: 2001年3月 类别: 股权代办转让系统 |}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2019年初有消息称,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其中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 证监会2019年10月25日宣布,将从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等五方面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进行全面改革。改革后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同时设立精选层,在精选层挂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 2020年4月23日,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指引细则于近日落地,对公募投资新三板的参与主体、投资范围、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ref>[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thirdmarket/2022-09-20/doc-imqmmtha7984996.shtml 2022年新三板分层收官 共557家公司新进创新层]新浪网</ref> == 起源 ==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老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 好处 ==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挂牌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 挂牌条件 ==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 新三板挂牌和主板上市的区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建构理性主义"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概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服务对象不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三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 参考来源 == [[Category:550 經濟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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