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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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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拉美島事件'''<br><img src="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7/07/25/2142989_2.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42989 圖片來自ltn]</small> |} '''拉美島事件''',或稱'''拉美島大屠殺''',是1636年[[臺灣]]外海[[拉美島]](或稱金獅子島,即今[[小琉球]])島上的小琉球社遭[[荷蘭東印度公司]]<ref>[https://www.oranjeexpress.com/2018/02/09/%E5%85%89%E6%A6%AE%E6%95%85%E4%BA%8B%E7%9A%84%E5%8F%A6%E4%B8%80%E9%9D%A2%EF%BC%9A%E5%8F%8D%E6%80%9D%E8%8D%B7%E8%98%AD%E6%9D%B1%E5%8D%B0%E5%BA%A6%E5%85%AC%E5%8F%B8voc%E5%9C%A8%E4%BA%9E%E6%B4%B2/ 荷蘭東印度公司],oranjeexpress</ref> 屠殺、為奴、滅絕的事件。 ==第一次出征== 1633年8月,與[[鄭芝龍]]訂立貿易協定後的[[漢斯·普特曼斯]]想懲罰麻豆社和小琉球。同年11月4日,[[熱蘭遮城]]荷蘭人決議率軍討伐小琉球,帶領300名荷蘭兵士和水手,配合[[新港社]]和[[蕭壟社]]人出征此島。1633年11月12日早上,Claes Bruyn帶維靈根號和貝弗韋克號這兩艘快船、四艘戎克船出征。小琉球的一座村落房舍全部被燒掉,養豬也被殺死,小琉球社人則逃竄到洞窟。同月19日中午,Claes Bruyn帶維靈根號號和其餘戎克船自金獅子島回來熱蘭遮城,貝弗韋克號則遇風在小琉球失事。由於對小琉球情況不熟,此次遠征失敗。 ==第二次出征== 總督Hendrick Brouwer 再三命令要鎮壓金獅子島。1635年11月討伐麻豆社後,懲罰小琉球之舉變為更迫切的問題。1636年4月5日,漢斯·普特曼斯和台灣評議會決議,由牧師尤羅伯(Robertus Junius)和中尉帶同十五、六名兵士,應[[放索社]]及南方各社的邀請,結成友好關係,同時也要尋求放索社人是否能對付小琉球社。4月11日傍晚,尤羅伯回來熱蘭遮城報告。得知放索社及小琉球社保持友好關係,語言也通,但放索社對該島的洞窟及人口等情況卻不知。 同月19日 以Johan Jurriaensz. van Linga為指揮,率一百名兵士和水手,並帶同約七、八十名的鄰近村落,分搭三艘戎克船及若干杉板船出征。同月21日,全軍到達金獅子島,發炮擊退,殺死三名,俘虜二十名。因金獅子島缺水又下雨遇強風,荷蘭船隊轉泊於[[下淡水社|下淡水]]。 26日,藉由放索社人和新港社人援助,再駛往金獅子島。其間新港社人和放索社人去搜索而找到小琉球社人所躲避的大洞窟,即今日[[烏鬼洞]],荷軍於是用四十名兵士看管,奪取糧食、水,塞住所有洞口,以煙燻逼出。三天以後,最先的四十二名出洞來,八名為男性,以外全是婦女孩童。 自5月1日以來,陸續俘獲。5月4日,此洞窟已再無傳出聲音,遂進入洞內查看,發現約二、三百具屍體。被捕輸送到[[大員]]有323名,當中53名為男性,125名女性,其餘小孩145名。荷蘭人又再距該洞一鳥槍的距離的山洞發現躲藏的小琉球社人,但嗣後對駐軍仍有零星偷襲。 ==第三次出征== 同年6月30日,中士Van Daellen 、和一名下士、一名海軍見習官在金獅子島被殺。7月2日,荷蘭人動員新港社、蕭壟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以及放索社、Tackerejan社、Delatocq社等七社及三十名兵,中尉指揮再去討伐,於7月5日出征。用饑餓及放火的方法從山洞等處迫出小琉球社人,殺死三百人以上,捕獲男女及小孩共五百四十四人。 ==小琉球社消失== 小琉球社男性被抓到大員強迫勞役,婦女和小孩即配置於新港社。當時駐在新港社的尤羅伯頗為同情,向漢斯·普特曼斯建議,遣返小琉球社人回鄉,甚至表示願意到小琉球一同與他們居住。但被漢斯·普特曼斯和評議員否決,屢次派船去金獅子島搜捕小琉球人到大員。9月15日決議,將這些小琉球社人輸送去[[巴達維亞]]。到了1644年,小琉球尚留有十五名居民,荷蘭人即責成包租該島嶼的漢人Sams-jack去捕捉。1645年1月,Sams-jack 即將其中的十三名捕獲運至大員,獲100西班牙里爾的獎金,一個月後剩下二名也被捉。至是小琉球社從歷史消失。 [[尤羅伯]]於1647年連袂向東印度公司董事會控訴對小琉球過當的復仇。 ==事發原因== 1622年10月,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鹿特丹]]所屬的大帆船金獅子號因遇逆風尚未能出帆,寄椗於小琉球,並派船員登陸小琉球取水,結果一去不返。金獅子號又遇到狂風,無法搜查救援遂開離,嗣後才獲知這些登陸的船員全部遇害。因之荷人命名小琉球為「金獅子島」。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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