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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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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jpeg|有框|右|<big></big>[http://static.cdhtlib.org/images/center.png 原图链接][http://www.cdhtlib.org/culture_cggk_zxjj 来自 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的图片]]]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于2010年建成投用,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位于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具有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三大功能,是高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31万余册,电子图书38万册,内设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阅览、影音阅览、视障阅览及自修室等功能区域。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为一级馆。 ==基本介绍==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于2010年建成投用,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位于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具有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三大功能,是高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 文化馆面积2700平米,设有多功能排练厅5间,琴房6间,培训教室10间。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年龄和职业人群需求,以不断完善硬件条件为支撑,着力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群众文化培训和文化骨干培训,普及各类艺术知识;着力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产业发展。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年龄]]和职业人群的需求,以民族舞蹈<ref>[https://www.sohu.com/a/245518514_699517 【舞蹈知识普及】舞蹈的分类,你知道多少?],搜狐,2018-08-06</ref>、声乐合唱、广场舞、书法、太极为主要培训项目,开设公益培训,组织少儿艺术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并组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赛事。普及各类艺术知识、培训各类[[艺术]]人才、丰富群众文化内涵、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服务区内产业发展,打造富有高新区特色的文化阵地。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于2012年,按照全国[[标准]]引入先进的心理辅导设施设备、心理辅导系统,高标准建设。利用辅导站先进设施设备,面向全区儿童、青少年、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协助家长与教师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困扰,长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系列活动,建立高新区未成年人个体心理档案,提高高新区儿童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 ==展厅展馆== 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31万余册,电子图书38万册,内设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阅览、影音阅览、视障阅览及自修室等功能[[区域]],常年开展免费公益讲座、读者交流等活动。现有图书分馆24个,覆盖辖区街道、社区、[[软件]]园区、部队及学校,已实现区域图书通借通还。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为一级馆<ref>[http://www.gov.cn/gzdt/2013-03/21/content_2359371.htm 文化部将开展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3-03-21</ref>。 ==实用信息== ===注册规则=== 一、市民凭第二代[[身份证]]可在全市21家公共图书馆免押金注册“全市读者证”,身份证即为读者证。 二、注册后凭身份证可在全市21家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三、“全市读者证(身份证)”享有的[[服务]]内容 (一) 外借服务 1、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8本; 2、外借借期30天(可电话或网上续借1次/30天),超期[[滞纳金]]为0.1元/本·天。 (二)数字资源服务 免费使用“成都市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共享平台(sso.cdclib.org )”全部数字[[资源]],地址及使用方法详见各馆网站。 四、其它 注册有效期四年,到期后免费续期。 五、挂失 注册后,读者身份证若[[遗失]],请至注册馆进行读者信息挂失登记。 ===使用须知=== 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免费办理“文化一卡通”。本人持卡可参加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与培训;免费在本中心借阅图书、期刊、报纸等文献资料,使用数字资源服务。 一、 “文化一卡通”的办证、挂失、补办、退证 1、办证 (1)申请办证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等),到文化中心办证处填写申请表,登记并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办证(需提供[[户口簿]]或未成年人身份证,及其监护人有效证件),监护人需为其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2、挂失 若卡不慎[[遗失]],请及时带本人办证时留底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可凭本人办证留底证件办理解除挂失;在挂失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失卡人自行负责。 3、补(换)卡 “文化一卡通”每人免费办理一证一次,若遗失或损坏需补(换)卡,读者须持身份证和押金凭证办理补换证手续,同时需交纳工本费10元。 4、退证 持卡人需还清所借文献和超期使用费,凭本卡及押金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读者]]证挂失、补办、退证须带有效证件到原办证分馆进行办理。 二、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续借、归还及超期处理 1、可借数量:每卡/证可外借[[图书]]共4册。 2、借期:普通30天。 3、归还:外借文献请读者归还至本中心借阅室服务台。 4、续借:普通图书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读者须在借期到达前,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续借: -本中心借阅室服务台; -登陆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网站,按提示分步[[规范]]操作(网上续借说明)。 5、超期处理: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未还,读者需按超期天数支付每册每天0.1元的超期使用费; 三、注意事项 1、若遗失或损坏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料,将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请读者按时归还书刊,若借阅书刊未在借期内归还,须按规定缴纳超期使用费。 3、请读者务必妥善保存押金凭证,遗失不补。 4、请遵守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 ===开馆时间=== 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各功能室开放时间如下表,如遇调整,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名称 位置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接待办证处 A区1楼 办证、咨询 周一至周日: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A区1楼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9:00—20:30 少儿借阅室 A区1楼 少儿类图书借阅 期刊报纸阅览室 A区1楼 期刊报纸阅览 视障阅览室 A区1楼 盲文[[书籍]]阅览 电子阅览室 A区2楼 免费数字资源服务、文献检索、网络信息检索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 A区2楼 青少年绿色上网 影音阅览室 A区2楼 影音阅览 自习室 A区3楼 自习 借阅室 A区4楼 图书借阅、文献检索 交通指南 单位名称: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 自驾车路线: 线路1:创业路→成雅高速辅道(城南加油站左转)→新乐路(左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线路2:[[机场]]高速辅道→新乐路→(右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线路3:南三环路四段→新义路→(左转)新乐路→(右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 乘114或59路在新乐路成雅路口站下车,前行5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左转,直走100米即到。 ==入馆须知== ===图书借阅室读者须知=== 1.读者可免证进入本室阅览文献资料。 2.书包、图书等[[物品]]需读者自助存入室外电子寄存柜,不得带入借阅室内。 3.严禁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安静,爱护环境卫生。 4.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携带至服务台交由[[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带离文化中心图书馆。 5.读者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后,必须从监测通道离开。 6.读者在查阅或阅览图书后,不借的图书若不能放回原架位的,请将图书放入借阅室内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将图书上架归位。 7.[[读者]]拿到图书后,须当场仔细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浸泡、缺页、批注、勾画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待工作人员妥善处理后再借出。 8.读者应在借期内及时还书,图书超期每册按0.10元/日支付超期使用费。 9.所借图书需[[继续]]使用时,应于到期前在文化中心网站或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1次,续借期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若此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将不能办理续借。 10.丢失图书,应在借期之内按规定进行[[赔偿]];因借阅卡丢失未办理挂失手续被他人冒借的图书,由失卡人负责赔偿。 ===期刊报纸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提供现期中文期刊、报纸的开架阅览。 2.本室报刊不外借。 3.读者阅读报刊时,[[报纸]]一次限取1种,期刊一次限取2册。期刊阅毕请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4.读者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只限在本馆复印点复印,[[资料]]严禁携出本馆。 5.爱护文献资料,不折叠、书写、剪割、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违者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请保持阅览室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非本阅览室的报刊、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 7.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他服务,请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 ===影音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提供DVD、VCD、CD各类影视、[[教学]]等音像资料的视听服务。 2.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在服务台办理使用手续。 3.读者阅览本室提供的影音[[资料]]必须阅览完后当即归还并保证完好,若有损坏、乱涂乱画或擅自将影音资料携带出本室,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借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读者不得携带自备的影音资料入室播放。 5.合理使用[[设备]],规范操作。设备出现故障时,由工作人员维护解决,读者不得擅自装拆线路、设备。若因认为原因导致设备和其他物件受损,将视具体情况赔偿。 6.请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请勿吸烟、吃零食和乱扔纸屑杂物,读者听音时请佩戴耳机。 7.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他[[服务]],请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上网须知” 1.千万要记住,遇到网上人,既要有礼貌,又要提高警惕; 2.向任何人提供个人资料都应该事先征得父母的同意; 3.除了[[父母]]外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的用户名和密码; 4.要倡导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传播散布不实不良信息; 5.要警惕无条件提供礼物或者金钱的行为及其它诱惑; 6.收到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时不要回信,收到后马上告诉家长或年长的好朋友; 7.在公共场所上网,应避免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 8.在上网时交朋友,一定要像在生活中结交其他[[朋友]]那样去了解他们,不随意约会网友; 9.要爱护网吧设施,遵守网吧相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10.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要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建筑布局==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楼层分布图 (A区图书馆) 1楼 少儿借阅室视障阅览室 报刊阅览室 2楼 报告厅[[电子]]阅览室 录音室影音阅览室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 3楼 自习室读者[[俱乐部]] 4楼 借阅室典藏室 5楼 培训室研修室 6楼 办公区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楼层分布图 (B区文化馆) 1楼 幼儿[[空间]] 2楼 琴房 排练厅 淋浴室 3楼 排练厅 [[跆拳道]]训练厅。 ==视频== ===<center>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成都高新区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k09139f7g83|560|390|qq}}</center> <center>体验高大上的国家图书馆,别眨眼都是知识点</center> <center>{{#iDisplay:i0850ssk7v6|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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