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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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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711/ad891d814f504de7840f9d0190689784.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326166459_10001935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于2010年01月18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109号地方税务局18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庆昊。经营范围包括搭建信息平台,组织交流考察,开展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统计和协调,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公司宗旨== 安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f>[https://www.sohu.com/a/514187264_121234128 2022年1月,生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搜狐,2022-01-11</ref>,遵守[[社会道德]];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相互尊重守信,实行平等合作,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主要任务== 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及时研究和传递国家有关[[政策]]信息,为会员发展创造机会; (二)加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体系建设;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实现多方共赢目标; (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五)加强同业交流与[[合作]],研究小额信贷规律,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能力; (六)加强从业人员后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七)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 ==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英文]]名称为Micro-credit companys Association of Anhui Province ,缩写为MCAA。 第二条 本会是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由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自愿发起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ref>[https://china.findlaw.cn/zs_1219071.html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ref>。 第三条 宗旨和任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相互尊重守信,实行平等合作,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任务: (一)及时研究和传递国家有关[[政策]]信息,为会员发展创造机会; (二)加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体系建设;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实现多方共赢目标; (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五)加强同业交流与合作,研究小额信贷规律,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能力; (六)加强从业人员后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业务指导单位是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 第六条 本会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业务范围: (一)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开发、收集会员所需的信息资源,及时掌握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动向。 (二)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考察]]活动,学习交流国内外先进经验。 (三)协助或受相关部门委托,组织不同专题的业务培训,组织行业人才考核和交流合作。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资信评定、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推介服务。 (五)研究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规范的自律标准,保障会员[[质量]],引导同业公平有序竞争、健康持续发展。 (六)根据国家规定及金融法规,在相关部门的授权下,做好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诸多因素的分析研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向有关方面推荐运作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 (七)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开展有关服务工作。 (八)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协调小额贷款公司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企业的合作关系。 (九)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间合作方案[[设计]]和企业融资咨询等工作,提供会员合作服务。 (十)汇总统计并分析、评估会员单位相关信息,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十一)做好有关行业发展情况[[统计]]及其它服务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 遵守本会的[[章程]]; (三)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各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行业]]自律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服务的机构; (五)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本会可以吸收与本行业相关的部分专家学者入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会员认缴入会费用; (五) 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参加本会举办各项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有权向本会反映、举报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并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 有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积极支持本会工作; (六)所有会员在业务合作中应持优惠收费的原则; (七)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给予下列处分: (一) 警告; (二) 通报批评; (三)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 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一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被监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 (四)会员破产、解散或被兼并; (五)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六)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七)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视频== ===<center> 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会计实操教程</center> <center>{{#iDisplay:s0198ungi2o|560|390|qq}}</center> <center>解密小额贷款公司“套路贷”连环套那些骗局猫腻</center> <center>{{#iDisplay:e0522dcrj5v|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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