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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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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q_70/images03/20210830/bcec94f91e4543febdb597bc5e43f772.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86643993_12110701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安徽省委统战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是中共安徽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省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省委统战部),成立于1952年。文革初期,统战工作陷于瘫痪。 1968年9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在“政治工作组”下的“群众工作小组”内设立“统战办公室”。 1973年3月,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统战小组”。 1975年8月21日,中共安徽省委重新恢复省委统战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战政策理论的调查研究;向省委反映全省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ref>[https://www.sohu.com/a/474000411_120952561 如何定义无党派人士?中央统战部解读],搜狐,2021-06-25</ref>;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内省委管理的干部。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统战工作及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10、完成省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负责部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督查工作;负责公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基建、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 2、研究室(宣传办)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统战部门的理论调研活动;承担安徽统战理论研究会<ref>[https://www.docin.com/p-543097094.html 研究会成立分析报告],豆丁网,2012-12-02</ref>的日常工作;编报统一战线的信息,编印《意见和建议》、《安徽统战专报》;承担统战工作相关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组织、协调全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编辑出版《安徽统战》;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和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管理本部网站;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党派处 承办联系省各民主党派及其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干的具体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 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选配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人民陪审员,吸收民主党派人士参与重要的内外事活动等工作;为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系省中华职教社。 4、民族宗教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办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5、联络处 承办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具体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联系省台联、省黄埔同学会;承办指导省海外联谊会的具体工作;承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的具体工作。 6、干部处 承办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联系省政府参事和省文史馆员;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联系、协调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机关进行干部管理;负责部机关和省直统战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收集、管理党外人物档案资料。 7、工商经济处 负责全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承办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具体工作,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负责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加光彩事业。 8、党外知识分子处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指导高校、国有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省直统战系统有关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10、老干办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履行好管理与服务职能,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同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和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和身体状况,及时向部领导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做好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节日慰问等工作。配合相关处室做好离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丧葬事宜;建立完善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掌握人员变动情况,认真做好老干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加强老干办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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