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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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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amnesty.tw/sites/default/files/25visual_2.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amnesty.tw/news/1403 圖片來自amnesty] </small>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lang-en|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AI Taiwan}}),為一台灣[[人權]]非政府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支機構之一,1994年方正式登記。除了參與全球性的人權倡議運動外,也致力於提升台灣的人權發展,推動人權教育,以建立尊重人權的社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處設於臺北市。 ==歷史==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縮寫AI)於1961年成立後,鑑於台灣在當時戒嚴體制下存在大量政治迫害案件,自1960年代即開始關注台灣良心犯,例如1964年臺大教授[[彭明敏]]及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1979年[[美麗島事件]]等案,國際特赦組織都曾派研究員抵臺調查或旁聽審判,並動員各國會員奔走營救。 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解嚴|解除戒嚴]],政治氣氛逐步開放,臺灣各地人權工作者和曾受國際特赦組織救援的人士,亟思提升臺灣人權保障,並對國際社會有所回饋,乃著手成立國際特赦組織分支機構。 自1989年起,臺北、高雄等地陸續成立AI小組(AI Group),隨著會員人數的增加與組織的擴充,為協調整合臺灣內各小組的救援工作,國際特赦組織同意臺灣各地AI小組共同組成「國家協調委員會」(National Coordination Committee),階段性重要工作是要在政府登記註冊。因為當時台灣人民團體主管單位[[中華民國內政部|內政部]]規定:全國性人民團體不得以「臺灣」之名登記,因此在「國際特赦組織總會國際秘書處」(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IS)登記預定命名為「台灣分會」(AI TAIWAN)時,到政府登記時權宜起見必需變成「中華民國總會」。<ref name="WUFI">{{cite web|url=http://www.wufi.org.tw/%E5%9C%8B%E9%9A%9B%E4%BA%BA%E6%AC%8A%E7%A0%94%E8%A8%8E%E6%9C%83%E2%94%80%E2%94%80%E5%9C%8B%E9%9A%9B%E7%89%B9%E8%B5%A6%E7%B5%84%E7%B9%94amnesty-international/|author=蔡明殿|title=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work=國際人權研討會|publisher=[[台灣獨立建國聯盟]]|location=臺北|accessdate=2016-01-09|archive-date=2019-04-13|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413185343/http://www.wufi.org.tw/%e5%9c%8b%e9%9a%9b%e4%ba%ba%e6%ac%8a%e7%a0%94%e8%a8%8e%e6%9c%83%e2%94%80%e2%94%80%e5%9c%8b%e9%9a%9b%e7%89%b9%e8%b5%a6%e7%b5%84%e7%b9%94amnesty-international/|dead-url=no}}</ref>當時此事引發了部分會員不同意見,多數臺灣會員以階段性任務為優先,1994年5月依法完成政府立案登記,成立「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 隨後在國際特赦組織國際秘書處內即升格為分會(Section)。「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1994年正式成立時,首任會長[[郭衣洞]](筆名柏楊)為了尋求多數會員共識,曾宣告:「當政府允許時,我們立即更名為台灣分會。」1999年7月在高雄的會員年度大會中,經會員大會決議更名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已通過向內政部更名。2011年再按照AI全球各分會名稱使用慣例,更名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ref name="Chao">{{cite web|url=http://blog.xuite.net/ajackperson/twblog/128793245-%E5%9C%8B%E9%9A%9B%E7%89%B9%E8%B5%A6%E7%B5%84%E7%B9%94%E7%B0%A1%E4%BB%8B|author=趙忠傑|title=國際特赦組織簡介|date=2006-05-14|accessdate=2016-01-09|archive-date=2019-05-03|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503134434/https://blog.xuite.net/ajackperson/twblog/128793245-%E5%9C%8B%E9%9A%9B%E7%89%B9%E8%B5%A6%E7%B5%84%E7%B9%94%E7%B0%A1%E4%BB%8B|dead-url=no}}</ref> 歷屆理事長包括[[柏楊]]、[[蔡明殿]]、[[李勝雄]]、[[黃文雄 (人權活動家)|黃文雄]]等人,<ref>[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strTID=1&strISID=116&strMAGID=M2010020802203/ 王興中,〈為良心犯燃起希望的燭光〉,新使者,第116期,2010年2月10日。]</ref>以及[[立法委員]]暨[[閃靈樂團]][[主唱]][[林昶佐]]。<ref>{{cite web|title=秘書處與理監事會|url=http://www.amnesty.tw/about/team|website=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ccessdate=2015-12-17|archive-date=2020-10-26|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026010046/https://www.amnesty.tw/about/team|dead-url=no}}</ref> == 立場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對於各議題的態度大致遵循[[國際特赦組織|總會]]的立場,除了著力於人權教育、釋放政治犯的倡議外,分會對於當地不少的時下議題也有表態支持,包括[[同性婚姻]]等。 === 廢除死刑 === 國際特赦組織自1977年開始推動全球[[廢除死刑]]運動,其理由包括:死刑違反生命權,並且是極端殘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刑罰;死刑的適用常帶有歧視性,被不成比例地用於弱勢群體;死刑判決過程常不公正;死刑常發生誤判,其執行結果不可回復;死刑實際上無法嚇阻犯罪;廢除死刑有助於改變暴力文化,進而消弭暴力犯罪。在人權組織推動下,全球已有近半數國家完全廢除死刑,聯合國大會更自2007年起連續通過決議,要求各國停止執行死刑。台灣是亞洲少數仍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ref>{{Cite web |url=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_ePcPBdTgn5NTVhZmEzMDYtNWM2ZC00NDBkLTkyZjEtMjZiOTU0MjU5Mzdm/edit?pli=1&hl=en#/ |title=國際特赦組織2009年度全球死刑報告 |accessdate=2013-04-24 |archive-date=2019-05-0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502101000/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_ePcPBdTgn5NTVhZmEzMDYtNWM2ZC00NDBkLTkyZjEtMjZiOTU0MjU5Mzdm/edit?pli=1&hl=en#/ |dead-url=no }}</ref>台灣AI成員自1990年代起即開始廢除死刑的倡議,1995年在國際特赦組織國際執行委員會(International Executive Committee, IEC)特別批准之下,曾參與救援[[蘇建和案]]。<ref name="WUFI"/> === 國內政治中立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發軔於[[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例如首屆理事長[[郭衣洞]]即為一位著名政治犯,延續至今,許多重要幹部來自民主運動過程中的反對陣營,有其歷史背景因素。但在各國政治敏感氛圍中,AI各國會員須遵守不得救援本國良心犯個案的原則。該原則不但保護會員免受政府的壓力或迫害,也避免各國分會因主事者個人政治立場與政府間發生衝撞,使AI免於成為政治黨派的工具。為了維護政治中立,AI除宣示「獨立於任何政府、政治意識形態、經濟利益和宗教信仰」,「不支持或反對任何政府或政治體系,也不支持或反對我們所欲保護其權利者的觀點」,因此國際特赦組織不受任何政府、政治派系或宗教派系的支配,並且在財政上嚴格遵守不接受政府及任何企業的捐助。<ref>{{Cite web |url=http://amnesty.org/en/who-we-are/about-amnesty-international/ |title=ABOUT AMNESTY INTERNATIONAL |accessdate=2013-04-24 |archive-date=2013-05-0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501213000/http://www.amnesty.org/en/who-we-are/about-amnesty-international |dead-url=no }}</ref> 台灣分會在創立初期原本每年接受倫敦總部經費補助。1996年6月9日在年度會員大會上通過一項決議,決定台灣分會今後不可再向總部申請經費補助,所有預算須由本地募款。 === 聲援中國異議人士 === 國際特赦組織常年以來的默契是不營救本國[[政治犯]],以免分會遭執政當局找麻煩。[[林昶佐]]接任理事長後積極參與國際會務,成為亞太主席代表,並經倫敦總部確認台灣分會可聲援中國[[良心犯]]。讓無法聲援北韓政治犯的南韓覺得很羨慕。林昶佐說,先主動關心其他國家的狀況,累積國際處境。 ==影片== <div style="float:left; margin:10px 10px 10px 10px"> {{#evu: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bt_lLAFBWY |alignment=center |dimensions=480 |container=frame |description=什麼是人權? }} </div> {{-}}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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