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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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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3.itc.cn/q_70/images03/20201119/b8c75578ab224bd4bbe73ccff3f11a07.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32967490_12021419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并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为事业法人<ref>[https://www.sohu.com/a/417774794_100274859 什么是:法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搜狐,2020-09-11</ref>。 ==主要职责== 办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军委监委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重大刑事和行政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裁定;组织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开展价格认定和价格管理领域热点重点问题研究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价格管理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国价格认证系统业务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人事处) 2.综合处 3.[[价格]]认定处 4.复核处 5.调解认定处 6.[[政策]]研究处 ==现任领导== 主 任:吴涧生 副主任:丁志俊 成 钢 ==相关资讯== ===奋力开拓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ref>[http://news.sohu.com/a/535894680_121106908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搜狐,2022-04-07</ref>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及其转化应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价格认定工作,克服疫情不利影响,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涉行政(税)事项[[价格]]认定工作,着力打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品牌,深入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五年来,我们加强党对价格认定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积极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于党建、业务、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以深化理论武装为抓手,不失时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践悟上求实效。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加强理论学习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勇于履职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主动为民服务解难题、上门送温暖,为政府分忧解难、对捐赠防疫物品进行价格认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办理了大量各具特色的系列为民服务事项。 (三)持续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以查找“灯下黑”问题为切入点,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大力倡导良好学风、文风、作风,积极营造大学习、大讨论浓厚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党建引领,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取得明显提升。国家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2年9月被委党组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强”党支部。切实将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级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落细“三会一课”等[[制度]],把党员管住管好,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为实现党建质量新提升,各级基层党组织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讲党课、主题党日、每周读书会、红色革命教育实地参观等活动。多地价格认定机构党组织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先进基层党支部、“工人先锋号”、精神文明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不少价格认定人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找准发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五年来,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亮点。 (一)涉纪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推进。作为一项核心业务,涉纪价格认定工作是价格认定系统面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一项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是我们肩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具有“三强两高”即政治性强、保密性强、专业性强,工作质量要求高和办理时限要求高的明显特点。五年来,涉纪价格认定工作任务始终保持力度不减。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把涉纪价格认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有效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价格认定事项,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提供了重要支撑,得到中纪委国监委、军纪委等提出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地方各级价格认定机构面对业务量逐年大幅增长、跨层级跨地区协作增多、案件向基层下沉的新情况新特点,出色完成了提出机关委托交办的任务。多地通过专案联办实现跨省实地查验、市场调查,通力协作完成跨区域涉纪[[价格]]认定任务。越来越多的省份直接承接了中纪委国监委和军纪委交办的价格认定事项,有些甚至直接下沉到市县(区)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地方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受到省市领导和纪委监委表扬。2018-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累计办理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事项约为2.5万件,认定总金额达到1062亿元。 (二)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开展。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是司法公正在价格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具有量大、面广、品类杂、价值小的特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独特重要的作用。面对疫情不利影响,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迎难而上,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了地方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价格认定机构在当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办理违法犯罪案件、非法采矿及环保重点督办案件、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办理了大量的涉刑事价格认定事项,及时高效地作出价格认定结论。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重大案件专项工作,针对疫情防控中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被盗医用物资等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价格认定工作。如今,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离不开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已成为各方面共识。价格认定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复核维持率这几年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2018-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共完成涉刑事价格认定事项达到214万件、总金额约为2686亿元,助力司法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涉行政(税)事项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进展。作为一项拓展业务,涉行政价格认定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发挥着积极作用。根据当地政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罚没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有的地方积极推进资源税基价格认定,还有的地方积极开展捐助物资提供认定协助,如杭州市和西安市克服疫情干扰,分别对当地举办第十九届[[亚运会]]、第十四届全运会赛事捐助物资进行价格认定。通过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事故、保障房建设项目处理等行政事项的价格认定工作,以及存量房、关联企业交易、矿产资源、海关等涉税事项的价格认定工作,为妥善解决[[经济利益]]纠纷,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提供有力支持。 随着涉税价格认定工作的深入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业务发展最为引人瞩目,已成为价格认定机构服务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许多地方价格认定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计税价格网上不见面核定”,并协助管理部门实现“不见面审批”。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领导]]下,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助力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征管、减少纳税人办事时间、规范税收执法人员和价格认定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增强税收征管科学性和公正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8-2022年上半年,全国价格认定机构共完成涉行政价格认定事项达到56.7万件、总金额约为5349亿元。 为巩固拓展此项工作,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在构建涉税房地产动态批量估值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加快数字化转型、借力数字化赋能作为提升价格认定治理效能、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纳税的重要举措。2021年,在全国范围选择扬州、[[徐州]]、南通、[[杭州]]、南宁、柳州等8个具有代表性城市开展涉税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先行先试。2022年,在开展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18个城市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途径,推动形成税收效率大幅提升、廉政风险明显减少、和谐治税得以实现的良性税收环境,体现了价格认定机构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得到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纳税人的广泛认同。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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