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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貨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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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台灣貨幣史'''<br><img src="https://4.bp.blogspot.com/-moMDW7C0cOA/XJnmjxs658I/AAAAAAAAAHw/03qsQg5ha78ohnzR7a8a3aE3DSxxS9wkQCLcBGAs/w1200-h630-p-k-no-nu/0001.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shinypreciousmetal-craftsman.blogspot.com/2019/03/blog-post_26.html 圖片來自blogspot]</small> |} '''台湾货币史''',是指[[台灣]]使用[[貨幣]]的历史。台湾使用货币可能不早于[[宋朝]],當時[[南台灣]][[汉族]]移民从[[中国大陆]]带来宋朝钱币。 [[明鄭時期]]曾发行“[[南明货币|永历通宝]]”钱,[[臺灣清治時期|清朝]]时曾发行铜钱和银钱。[[台灣日治時期|日本统治时期]]曾成立[[台湾银行]],发行[[臺灣銀行券]]。[[日本投降]]后,[[中华民国政府]]曾在台湾发行[[旧台币]],后因通货膨胀改发[[新台币]],最初为台湾地方货币,[[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政府遷台]]后逐渐成为中华民国法定货币。 == 早期货币 == 19世纪以来,在台湾各地陆续发现多处[[新石器时代]][[台灣考古遺址列表|文化遗址]],并发掘出土了大量遗物。考古资料表明,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的[[大坌坑文化]]遗址已经具有了新石器文化的特征,公元前2500年的[[圓山文化|圆山文化]]遗址已出现了少量[[青铜器]],到公元前后的[[鳳鼻頭遺址|凤鼻头]]第二、三期文化遗址,已出现了精美的[[陶器]]、[[铁器]]和[[玻璃|玻璃珠]]等,表明台湾社会到中国大陆[[东汉]]时期已临近[[階級社會|阶级社会]]的前缘。[[三國時代]][[孙吴|吳國]][[丹陽郡|丹陽]]太守[[沈瑩 (武將)|沈瑩]]在其所著的《[[臨海水土志]]》中详细描述了当时[[夷州]]的风土人情,表明当时农耕生产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且进入了[[父系氏族]]阶段。但是由于缺乏可靠材料佐证,台湾地区原始交换和原始货币的产生与发展情况均难以考证。 汉代时,开始有[[汉人]]移居台湾,促进了台湾原住民从原始社会到铁器时代的过渡进程,包括物品交换在内的两岸交流日益频繁,但这些交换的进行方式和所用媒介仍难以定论。《[[隋書]]·流求傳》中有流求居民主动与到来隋军交换物资的记载,其时流求为父系氏族社会,私有制已经出现,[[珍珠]]、贝壳等已成为财富的象征。到[[唐朝]]末年,已有大量汉人在台湾西部定居,但隋唐货币是否曾流入台湾、[[澎湖]]仍待出土资料证明。唐代以后,中国大陆的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南方人口大幅增加,为汉人开发台湾和澎湖提供了条件。 [[澎湖群岛]]的新期贝冢中曾出土[[北宋]][[宋神宗|神宗]]时期的铜钱。北宋[[宋哲宗|哲宗]][[元祐 (年號)|元祐]]二年(1087年),宋朝政府在[[泉州]]设立[[市舶司]],随着[[福建]]至[[吕宋岛|吕宋]]、[[婆罗洲]]等地航线的开发,时常有商船在澎湖停泊贸易。[[南宋]]时,澎湖群岛被列入[[宋朝行政区划]]之内,隸屬於泉州[[晉江縣]],南宋政府曾遣兵戍守澎湖。 南宋[[宋孝宗|孝宗]][[乾道 (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宋廷开始在澎湖建造军营,[[編戶齊民|编户]]收税<ref>{{cite journal |author1=张崇根 |title=南宋已在台湾地区建置说 |journal=中央民族学院学报 |date=1980 |issue=4 |pages=18-24}}</ref>。最迟至北宋末年,汉民族开始持续向台湾本岛移民,至元代已有大批汉民在台湾本岛定居,宋朝铜钱也随之被带到其聚居区使用,根据清代乾隆年间《[[小琉球漫志]]》记载,宋代钱币直到清朝时仍在台湾流通。[[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政府在澎湖群岛設立[[澎湖寨巡檢司]],隸屬於[[福建行省]][[泉州府]],澎湖寨巡檢駐[[澎湖縣|澎湖]][[馬公市|馬公]]。澎湖的农业、渔业发展迅速,每年煮盐所缴纳的盐课就达[[中统钞]]10锭20两,来往商船也多达每年数百艘。 明末[[万历]]年间陈第《[[東番記|东番记]]》对台灣西部[[平埔族]]的生活习俗进行了详细描述,其既未进入部落社会,也没进入[[铁器时代]],[[农业]]与[[畜牧业]]尚未分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无需货币。根据《台湾省通志·人口篇》推算,明朝末年台湾原住民有15万至20万人,台湾汉人不超过5万,且多集中在[[台南]]附近,也正是汉人聚居的台南地区曾在明末清初出土过两批古钱。 南明郑氏政权统治台湾时,曾自铸南明“[[永历通宝]]”钱,由于对外贸易繁盛,流入大量外国[[银元]]<。 == 清朝货币 ==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東寧王國]]因战败向清朝投降,次年,臺灣和澎湖群島正式被編入清帝國版圖<ref name=":2">{{Cite book|title=《被誤解的臺灣史:1553-1860》|author=駱芬美|publisher=時報|year=2013|isbn=9789571357287|location=台北市|pages=|language=zh-tw}}</ref>。[[臺灣清治時期|台湾归清朝统治]]之初隶属于[[福建省]]。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福建巡撫]][[張仲舉]]以臺灣所用[[南明]][[永曆 (南明)|永曆]]年號的錢文甚多,上疏申请设立“[[台湾府铸钱局|福建台湾府铸钱局]]”。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获得清廷批准,台湾府铸钱局于当年四月二十六日开炉鼓铸,收買舊錢銷毀改鑄“康熙通宝”背满汉文“台”字[[制钱]],该钱又被称为「康熙通寶臺字錢」、「臺錢」、「小臺錢」、「小臺紅錢」、「小制錢」等。该幣的正面有「康熙通寶」四字,背面為使用[[滿文]]與[[汉字|漢文]]兩種文字書寫的「臺」字。台湾府所铸造的康熙通宝钱要比其他铸钱局所铸的略小,重量也轻,每贯计重不足6斤,每三文仅值内地制钱二文。台湾府铸钱局於康熙三十一年即停铸,仅铸造三年,所铸的钱币主要通过发放驻台官兵的军饷流入市场<ref name="xiaok">{{cite journal|author1=叶真铭|title=乾隆时期福建宝福局为台湾铸钱小考|journal=中国钱币|date=2008|issue=4}}</ref>。 尽管清政府曾明确规定白银一两兑换制钱1000文,但基本上没有严格执行过,商品货币流通领域的银钱比价总是随行就市上下波动。小钱发行之初,因重量轻,每1500—1600文才可兑换白银一两,乾隆年间受全国性钱荒影响,钱价高企,每两白银可兑换小钱渐减至一千有零,至乾隆四年六月间,仅可换小钱812文。为解决铜钱的短缺,经闽浙总督[[郝玉麟]]请奏,由省城福州城内的[[宝福局]]铸造“乾隆通宝”钱运往台湾搭放官兵军饷,此后乾隆年间台湾兵饷钱均由福州省城鼓铸运往,由宝福局铸造钱币供应台湾成为一种制度。尽管乾隆通宝和之后的咸丰通宝等钱均有背“台”字的,但是刘敬扬、王增祥等很多钱币学家都认为是由其他铸钱局代铸。 == 日治时期货币 == 1897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11月成立「臺灣銀行創立委員會」,開始展開籌備[[臺灣銀行]]的工作。1899年3月日本政府修改《臺灣銀行法》,日本政府以100萬元為額度認購臺灣銀行股份,同年6月正式成立「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同年9月26日開始營業,開啟臺灣銀行券的發行。臺灣銀行券依歷次改版,總計有七大類別:銀券、金券、改造券、甲券、乙券、台灣印刷券,台銀背書券。銀券為最早期版本的臺灣銀行券,面額有1897年至1900年依次发行壹圓銀券、伍元銀券、伍拾元紙鈔和拾元券,圖案未另行設計,直接採用日本鈔券圖案,僅修改顏色與文字。 1903年9月16日,台湾總督府為改造銀券發行後的弊端,建議將銀券改為與日本所流通相同的金券,1904年后依次发行壹圓金券、伍元券和拾元券。圖案也未另行設計,直接採用日本鈔券圖案修改顏色與文字。因銀券、金券圖案未另行設計,紙質不佳,易汙染破損,1915年9月1日改善紙質,並重新設計圖樣,发行改造券,该币为不回收金券,並行使用。1932年,臺灣銀行對改造券进行改版,发行百元券“甲券”。 1944年,发行乙券,面额有五元、十元和一元,外觀大體与甲券無異。1944年起盟軍反攻,日軍敗退,7月盟軍取得塞班島後,日本完全失去制空權,海運受阻。臺灣銀行券改為由日本製版,運至台灣再印製,稱為「現地刷」。1945年5月30日起,為躲避盟軍的轟炸,由總督府決定在金瓜石廢礦坑下建立地下工廠,以芭蕉葉纖維製為原料印鈔。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前後,物價嚴重上漲,臺灣處於嚴重的通貨膨脹。 臺銀持續加印無號碼鈔券,但最大面額百元僅有百元,已不敷使用。乃將日本流通的大面額千圓券鈔,空運來台,並經臺灣銀行背書,於8月19日流通上市。其本體為日本的武尊千圓券,於鈔票背面左加蓋印紅色「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右加蓋「頭取之印」,作為臺灣銀行的背書。 1945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11月8日省府宣告終止流通,為七種臺灣銀行券中流通時間最短者。 1945年,臺灣[[臺灣日治時期|日治時代]]結束,進入[[臺灣戰後時期|中華民國時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委託改組後的臺灣銀行發行[[舊臺幣]],以取代臺灣銀行券。 臺灣銀行券於1946年9月1日起與舊臺幣同等價收兌,共收兌34億4仟3佰70餘萬元;而該收回之銀行券,全數予以銷毀。 == 二战后货币 ==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之后,中華民國政府公告停止流通[[臺灣銀行券]],並規定中國大陸流通的[[法幣]]不在臺流通,計畫由[[中華民國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在臺開設分行發行「中央銀行臺灣流通券」作為過渡時期貨幣。「中央銀行臺灣流通券」印妥準備運到臺灣發行时,[[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建議暫時繼續讓臺灣銀行券流通,經中央政府批示後,發行「中央銀行臺灣流通券」的計畫便作罷,臺灣銀行券繼續流通<ref name="劉">{{cite journal|author=劉政杰 |title=〈舊臺幣的故事〉|journal=《臺灣文獻別冊》3 |date=2002-12-31 |publisher=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pages=60─64頁}}</ref><ref name="舊">{{cite journal|url=http://w3.th.gov.tw/www/epaper/view2.php?ID=127&AID=1823|author=|title=〈舊臺幣〉|journal=《臺灣文獻館電子報》|issue=127期|date=2014-10-31|publisher=國史館臺灣文獻館|accessdate=2015-01-09|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117015950/http://w3.th.gov.tw/www/epaper/view2.php?ID=127&AID=1823|archivedate=2015-11-17}}</ref>。但10月國府正式接收臺灣時,臺灣銀行券已发生严重通货膨胀,前臺灣總督府在投降后的两个月内發行了多达15億多元臺灣銀行券<ref name="袁">{{cite journal|author=袁颖生 |title=〈光复前后的台湾经济》3 |date=1998-7|publisher=联经出版事业公司|pages=167─172頁}}</ref>。 1946年5月20日,「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改組为臺灣銀行,於5月22日開始發行「臺幣兌換券」,也就是后来所称的“舊臺幣”,6月15日取得[[中華民國行政院|行政院]]正式核准授權。舊臺幣剛開始僅發行1元、5元、10元3種面額,以1比1的比率與臺灣銀行券進行兌換,但1946年9月1日發行50元與100元面額後,收換工作才順利進行。此時的舊臺幣是委託中央印製廠上海廠印制再分批運來臺灣發行,其圖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決定,正面是臺灣、國父[[孫中山]]像與臺灣銀行,背面中央是[[鄭成功]]與荷蘭海戰圖。 1948年[[上海]]爆發[[金融危机|金融危機]],[[國民政府]]在台湾发行大量[[貨幣]]以取得臺灣民間[[蔗糖]]、[[米]]等資源,造成[[惡性通貨膨脹]],連帶也使舊臺幣幣值大幅[[貶值]],造成臺灣物價水準急遽上揚,引爆[[經濟危機]]。1948年上半年開始發行500元、1000元的鈔券,年底發行了1萬元的鈔券,而由於中央印製廠因趕印法幣、[[金圓券]]等問題而影響到臺幣的印製,臺灣銀行在1948年開始自行印製鈔券。1949年,舊臺幣仍大幅貶值,[[臺灣省政府]]為了恢復經濟秩序而進行幣制改革,在1949年6月15日公布〈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與〈新臺幣發行辦法〉,其要點包括:照中央指示臺銀發行新台幣總額2億元(折合美金4000萬元);新臺幣以美金為計算單位;新台幣對美金之匯率以新臺幣5元折合美金1元;新臺幣對舊臺幣折合率定為舊臺幣4萬元折合新臺幣1元;舊臺幣於1950年1月14日正式停止流通遭到淘汰。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ref>{{cite web |url=http://alohas.archives.gov.tw/93/search.html |title=看不見的推手-美援與臺灣經濟發展 檔案樂活情報 |accessdate=2017-05-12 |work=alohas.archives.gov.tw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28032428/http://alohas.archives.gov.tw/93/search.html |archive-date=2016-03-28 |dead-url=yes }}</ref>,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發布命令,中華民國國幣單位保留銀元本位,而記帳單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為新臺幣,銀元與新臺幣以1949年12月29日最後牌告匯率固定為1銀元=新臺幣3圓。1951年[[美援]]貸款促進貨幣穩定性。 另外,為因應[[金門]]、[[馬祖]]、[[大陳島]]等戰地的特殊需要,曾經發行限定流通這些地區的[[金門馬祖大陳專用紙幣|新臺幣金門、馬祖、大陳流通券]]。1961年7月1日,[[中央銀行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臺灣復業。1961年6月30日,行政院令,訂定發布《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新臺幣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紙幣上印「臺灣銀行」字樣,法定地位比照國幣,成為中華民國的法定貨幣。1970年12月21日,新臺幣鈔券上印「中華民國」字樣,以昭公信。1992年8月5日,《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廢止,作為國幣之銀元喪失發行法源。2000年7月1日,中央銀行颁布《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停止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將新臺幣正式訂為中華民國國幣。各法律條文中原以銀元為單位,亦修法改為新臺幣。2000年7月3日發行新臺幣1000圓紙幣,上印字樣改為「中央銀行」<ref name=year1999>{{Cite web |url=http://jidanni.org/geo/nt1000/ |title=1999年版臺幣千元鈔地球儀印相反 |accessdate=2019-12-07 |archive-date=2017-04-15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415133230/http://jidanni.org/geo/nt1000/ |dead-url=no }}</ref>。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561 貨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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