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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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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劉三吾.jpg|thumb|right| [http://newspaper.jcrb.com/2018/20180914/20180914_006/20180914_006_05_34.jpg 原圖鏈結] [http://newspaper.jcrb.com/2018/20180914/20180914_006/20180914_006_5.htm 「檢察日報」] ]] '''劉三吾'''(1313-1400),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入明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 ==南北榜之爭== [[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會試主考官劉三吾、[[白信蹈]]錄取[[宋琮]]等52人,皆為南方人,北方落第舉人大為不滿,紛紛上告劉三吾是南方人,有意偏袒南方人,壓制北方人。朱元璋遂命[[張信]]等人複查,複查結果認為所告不實。北方落第舉人又紛紛上告張信、劉三吾二人互相勾結,有意欺騙皇上。朱元璋大怒,下令將白信蹈、張信及此榜狀元陳某等人處斬,劉三吾革職充軍,並命官重新閱卷,最後錄取[[任伯安]]等61人,皆為北方人;六月,再行殿試,以[[韓克忠]]為狀元。這一事件被稱為「南北榜之爭」。 其实,不論是劉三吾還是張信,都是嚴格按照朝廷科舉考試的規定,以文章的優劣選拔人才,但朱元璋卻認為張信和劉三吾串通欺君,交由刑部嚴肅查清。刑部沒有過硬的證據,只好以他們“為胡惟庸鳴冤,反叛朝廷”的罪名交差,於是劉三吾、張信等人轉眼變成了八竿子掄不著的“藍玉餘黨'。朱元璋明知罪名無中生有,仍將張信、白信蹈等20餘人凌遲處死,劉三吾年老免死,發往邊疆充軍。就連南榜的第一名宋琮、第二名陳安也因涉嫌行賄,一個被充軍發配、一個被處死。至此,這一舉國公案才徹底了结<ref name="李繼興2017">{{cite book|author=李繼興|title=你所不知道的帝王|url=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ov9CDwAAQBAJ&pg=PT158|date=13 December 2017|publisher=崧博出版事業有限公司|isbn=978-986-492-606-0|pages=158–}}</ref>。 == 參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明朝其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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