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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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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 </p> |- |<center><img src="https://cdn.ish.com.tw/IImage/27107A05-5B6C-46DF-A97E-EB187C43E77A/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ublic.com.tw/exampoint/2021-diplomatic 圖片來自public] </small>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簡稱'''外交特考'''或'''外特''',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國家考試|國家考試]]的一種,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三等考試項目之一。 ==介紹== 本考試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ref>{{cite web |url=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4852&c=109150|title=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本考試簡介 - 考選部}}</ref> 《[[中華民國憲法]]》第141條規定:「[[中華民國]]之[[中華民國外交|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中華民國外交部]]依據憲法捍衛主權及維護國家利益,致力推動繁榮[[臺灣]]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ref>{{cite web|url=https://www.mofa.gov.tw/cp.aspx?n=C71481A4C69DE892|title=外交基本方針 - 中華民國外交部|accessdate=2020-05-24|archive-date=2020-12-15|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215045507/https://www.mofa.gov.tw/cp.aspx?n=C71481A4C69DE892|dead-url=no}}</ref>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15個主權國家擁有[[中華民國建交列表|正式外交關係]],其餘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但是中華民國與部分無邦交國家仍然維持往來,並視情形互設[[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外交代表機構]]。 基於國家永續發展及任務傳承之使命,中華民國外交部積極培養外交專業人才,每年透過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招聘不定人數的新科外交領事人員,成為代表國家的[[外交官]]。 外交領事人員在訓練期間就有比照委任五等五級的津貼可領,[[月薪]]約[[新臺幣]]4.3萬元;訓練期滿後調升為薦任第六職等,本俸月薪約新臺幣5萬元。如果派赴駐外,月薪依駐在國[[物價]]水準而定,提供地域及專業加給。 ==應考資格== 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為18歲至45歲[[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有[[學士|大學]]以上學歷。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應考資格則為18至45歲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有[[高級中學|高中職]]以上學歷。另需符合相關英語檢定測驗標準。<ref>{{cite web |url=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4852&c=109150|title=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本考試簡介 - 考選部}}</ref> == 考試科目 == 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三等考試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併採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第一試占60%,第二試占40%(集體口試、外語個別口試各占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ref>{{cite web |url=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4852&c=109150|title=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本考試簡介 - 考選部}}</ref> 第一試共考七科,列舉如下: {| class="wikitable" |- ! 科目 !! 備註 |- | [[中華民國國語|國文]] || 佔筆試成績10%,包含[[作文]]、[[公文]]及測驗 |- | 綜合法政知識 || 佔筆試成績10%,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 | [[外語|外國文]] || 佔筆試成績30%,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如為英文組考生,考科為英文,其它外語組考生為其報考之外語及英文 |- | [[國際法]] || 佔筆試成績15%,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 |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 佔筆試成績15%,近代外交史部分包括[[清朝|清末]]及[[中華民國外交史]]及[[西方世界|西洋]]外交史 |- | [[國際經濟學|國際經濟]] || 佔筆試成績10%,[[國際貿易理論]]、國際貿易政策、國際收支與匯率決定、國際經濟整合與國際經貿組織、國際[[金融市場]]與組織等 |- | 國際傳播 || 佔筆試成績10%,國際[[傳播學|傳播理論]]、國際傳播媒介及其應用、與公眾外交之關係 |} 2019年起增設國際法組<ref>{{cite web|url=https://www.mofa.gov.tw/exam/News_Content.aspx?n=2BD45CBF07368906&sms=EF914433795F003E&s=6F0D7A2AE34B2229|title=外交特考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增設國際法組 - 外交特考 - 中華民國外交部|accessdate=2020-05-24|archive-date=2019-08-30|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830041310/https://www.mofa.gov.tw/exam/News_Content.aspx?n=2BD45CBF07368906&sms=EF914433795F003E&s=6F0D7A2AE34B2229|dead-url=no}}</ref>,第一試除了「國文」、「綜合法政知識」及「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等共同考科外,專業科目則包括「外交實務英文寫作」、「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條約法與條約締結法」以及「國際海洋法及人權法」等。 == 任用及遷調 == 外交領事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將接受為期半年之訓練,相關訓練課程包括:「外國語文課程」、「政策撰述課程」、「專業職能課程」、「通識課程」、「核心特質」及「實習」等。<ref>{{cite web |url=http://weblaw.exam.gov.tw/Attachment/Law/J041701000/%E9%99%84%E4%BB%B61-108%E5%B9%B4%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7%89%B9%E7%A8%AE%E8%80%83%E8%A9%A6%E5%A4%96%E4%BA%A4%E9%A0%98%E4%BA%8B%E4%BA%BA%E5%93%A1%E5%8F%8A%E5%A4%96%E4%BA%A4%E8%A1%8C%E6%94%BF%E4%BA%BA%E5%93%A1%E8%80%83%E8%A9%A6%E4%B8%89%E7%AD%89%E8%80%83%E8%A9%A6%E5%A4%96%E4%BA%A4%E9%A0%98%E4%BA%8B%E4%BA%BA%E5%93%A1%E9%A1%9E%E7%A7%91%E9%8C%84%E5%8F%96%E4%BA%BA%E5%93%A1%E8%A8%93%E7%B7%B4%E8%AA%B2%E7%A8%8B%E9%85%8D%E7%95%B6%E8%A1%A8.pdf|title=附件7-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pdf}}</ref> 外交部訂有人員內外輪調制度。一般而言,外交領事人員在部內服務3年後,可調任駐外單位服務,在外館服務6年左右,即依規定調返部內。<ref>{{cite web|url=https://www.mofa.gov.tw/exam/News_Content.aspx?n=B5877621755C11D4&sms=5B54A1BAEFA3F4D7&s=D937CF654DCF8B06|title=外交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 外交特考 - 中華民國外交部|accessdate=2020-05-24|archive-date=2019-08-30|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830041429/https://www.mofa.gov.tw/exam/News_Content.aspx?n=B5877621755C11D4&sms=5B54A1BAEFA3F4D7&s=D937CF654DCF8B06|dead-url=no}}</ref> == 外語能力 == 外交人員需長期派駐國外,代表國家與他國互動,[[外語|外國語言]]能力為其必要工具;故外交領事人員考試的外國文部分是加重計分,佔筆試成績30%,故吸引不少具有外語背景的人才報考。 外交特考招考組別當中,以英文組最為穩定,每年都有一定人數的缺額;其他組別(如西班牙文組、日文組、德文組、阿拉伯文組等)每年招考名額不一。近年因應[[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增設東南亞語文組別,如越南文組及印尼文組等。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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