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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台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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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俄台關係法'''<br><img src="https://image1.thenewslens.com/2020/8/181hqbo3725ahuxblf7u96lwjxy3t6.jpg?auto=compress&h=648&q=80&w=1080"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9135 圖片來自thenewslens]</small> |} 《'''俄罗斯與台灣關係法'''》,簡稱《'''俄台關係法'''》,('''Russia-Taiwan Relations Act''',Об отношениях между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ей и Тайванем),是一部现行的[[俄羅斯法律|俄罗斯联邦国内法]]<ref>[http://policy.mofcom.gov.cn/page/nation/Russian.html 俄羅斯法律],mofcom</ref> 。1992年9月15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制定此法并由[[俄罗斯联邦总统]][[葉爾欽]]簽署生效,以規範往後的[[臺灣與俄羅斯關係史|俄羅斯與台灣關係]]。 == 修法 == 支持台灣的「院外集團」對俄羅斯對台政策和台俄關係走向的影響。[[國家杜馬]]中以[[日里諾夫斯基]]為首的[[俄罗斯自由民主党]]的一些議員,以及[[莫斯科台北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莫斯科駐台北代表處]]主席、俄政府前第一副總理[[奥列格·伊万诺维奇·洛博夫|洛博夫]]和地緣政治委員會主席阿列克謝·米特羅法諾夫|Aleksey Mitrofanov、[[葉爾欽]]總統辦公室主任[[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菲拉托夫|斐拉托夫]]、遠東地區的一些官僚、某些親西方的激進派人士、前政府官員以及一些與台灣關係密切的企業家等,他們想方設法推動與台灣實質關係,或者是想通過擴大與台關係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以此來牽制中國。他們於1996年向[[國家杜馬]]提交議案,要求在中國進行台海導彈演習時支持台灣,1997年7月國家杜馬的地緣政治委員會提出《俄羅斯與台灣關係法草案》,規定俄台關係是準國際關係,強調不能因為俄台沒有外交關係而喪失有關權益。 == 概要 == 根據[[俄羅斯總統]][[葉爾欽]]在1992年9月15日發佈的《俄台關係法》規定,俄、台互設非官方代表處,旨在保障台、俄兩方人民的權益,以及加強在經濟、科技、文化和其他非官方關係各項領域的交流合作。但是,雙方的代表處不准使用正式的國家名稱,和任何國家象徵之類的東西;同時,也無法享有政府機關應有的地位、權限、特權和優惠。《俄台關係法》也不是「[[一中一台]]關係法」,這項法令開宗明義宣稱:俄羅斯聯邦的對台關係,是以「只有一個中國」為出發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代表全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羅斯聯邦不支持同台灣有官方的、政府間的關係。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軍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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