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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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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big>个体经济</big> ''' |- |<center><img src=http://upload.bbtnews.com.cn/2020/0716/1594830480801.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bbtnews.com.cn/2020/0716/361235.shtml 来自 北京商报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个体经济 外文名: Individual economy 类 别: 私有制经济 特 点: 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 不 足: 本身具有不稳定性 |} '''个体经济''',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基本上无剥削。 个体经济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 个体经济中,生产者既是直接的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是一种不带有[[剥削]]关系的私有经济。<ref>[http://www.gov.cn/xinwen/2020-07/15/content_5526962.htm 新个体经济来了!]中国政府网</ref> ==基本含义== 建立在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条件基础上,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因而在各个社会形态之中,不能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它总是依附于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作为一种附属和补充的经济形式存在。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改革伊始,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文件。 1980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人经济写 入《宪法》。 1999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个体经济的地位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个体 、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各项政策措施的鼓励下,个体经济飞速发展。 1981年,中国个体工商户为183万户,到2000年发展到2571万户,增加了13倍,平均年增长14.9%;从业人数1978年的l4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5070万人,增加了361.1倍,平均年增长30.7%;注册资金由1981年的5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3315亿元,增加了662倍,平均年增长40.7% 。个体经济的增长速度远快于国有经济的增长速度和国民经济的总体增长速度。我国个体经济发展速度迅速提高,主要是:居民生活的迫切需要为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具有分散化、小规模、随时性、个性化等特点,政府难以顾及,大型企业难以涉足,而个体经济正好具有这方面的比较优势。 就业问题日趋严峻是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经济转型初期,有三个因素产生了大量需要寻求新工作的劳动力:一是农业经济制度创新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结果出现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二是五六十年代人口出生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在转型时期纷纷进入劳动年龄。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人需要谋求工作岗位,而国有企业及其他国有部门的吸纳能力却十分有限,结果形成了大量失业人口,其中绝大部分是[[失业]]青年。个体经济成为吸纳失业人口的一个重要[[渠道]]。 ==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至1986年,起步和迅猛发展阶段,年均增长74.6%。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三大召开之前,允许开展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的数量逐步增长。从1978年的14万户,发展到1986年的1211万户,从业人员1846万人,注册资本金180亿元。 第二阶段:1987年至1999年,快速发展阶段,年均增长7.2%。1987年8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发布,为发展和管理个 体私营经济提供了基本政策和法规依据,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从1987年的1373万户、从业人员2158万人、注册资本金236亿元,发展到1999年的3160万户、从业人员6241万人、注册资本金3439亿元。 第三阶段:2000年至2005年,调整阶段,年均增长-0.85%。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从1999年的3160万户,减少到2006年6月底的2506万户。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1987年起,在各级政府积极鼓励支持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出现了统计数据中只报增加数、不减消亡数的情况,即开业的进行了登记,而歇业的却没注销,出现了一些“死户”。2000年,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个体工商业执照〉及做好换照工作的通知》,工商系统对历年查无下落、名存实亡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数据进行了清理并“剔除”,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从1999年登记的3160万户降到2000年的2571万户,有589万户“死户”被清理出来。随后几年,数据虽然持续下降,但所 登记的数量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个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 第四阶段:2005年至2011年,稳定发展阶段,年均增长7.3%。经过几年调整,自2005年起,个体工商户数量下降的状况得到改变,出现正增长,个体工商户从2005年底的2463.9万户、从业人员4900.5万人、注册资本金5809.5亿元,发展到2011年的3756.47万户、资金1.62万 亿元、从业人员7945.28万人。 ==四个特点== “个体经济发展之路,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变迁。”马夫说,从限制发展到允许存在,从补充地位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政策逐步宽松,规模不断扩大,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总体呈现4个特点: 数量稳定增长。改革开放以来,除1999年到2004年特定原因导致略有下降外,个体工商户发展数量一直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经营范围涵盖了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众多领域。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数额不断扩大,注册资金数额从1981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6177.57亿元,户均资金数额 从1981年的252元增加到2011年的4.31万元。从业人员不断增加,户均从业人员从1981年的1.25人增加到2011年的2.12人。在一些行业特 别是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有的小个体户逐步发展成拥有百人以上员工的个体大户。还有一些个体工商户经过不断的滚动发展和资本积累,经营规模逐渐扩大,转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谋求更大的发展,增加了私营企业数量。 对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增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产值占GDP的60%以上,从业人员和提供新增就业岗位 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0%和90%以上,流动人口大多数在非公企业就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发展环境逐步宽松。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2011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新《个体工商户条例》,进一步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方面的限制,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登记都可以成为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并“根据经营需要可以招用从业人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并且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注[[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关怀和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精神,为促进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和更完善的法制保障。 ==贡献产值== 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充分显示出个体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投资、解决就业、增加政府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下面具体分析个体经济诸方面的贡献。 ==产值== 改革以来,我国GDP以平均每年15.7%(1978-2000年,名义增长率)的高速增长,个体经济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80年,个体工业 产值仅1亿元,1985年增至180亿元,1990年为12904亿元,1999年为22928亿元。1980年到1999年,个体工业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9.6% ,同期全国工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8.3%。个体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例,1980年微不足道,1985年上升到1.9%,1990年 为5.4%,1999年提高到18.2%。个体商业消费品零售额1983年为160亿元,1990年为1270亿元,1995年5355亿元,2000年增至11350亿元。1983—2000年,个体商业消费品零售额年平均增长率为28.5%,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长率15.7%。个体商业消费品零售额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例由1983年的5.60%提高到2000年的33.2%。 ==投资==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基本拉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投资对整个社会的资本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1980年,个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9.0亿元,2001年达5429.6亿元,增长了45.6倍,平均年增长率为21.0%,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平均增长率(20.4%)。个体经 济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1980年为13.1%,1990年前后提高到20%以上,90年代初以后呈下降趋势,但一直保持在10%以 上,2001年为14.6%。而且,我国个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的借款筹集,几乎没有国家的财政援助 ,来自国有银行的贷款也很少。综合考虑,个体经济的投资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一部发动机。 ==分布领域== 个体经济以其规模较小、经营灵活、适应面广而分布在国有经济和大型企业不太愿意进入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特别是服务业领域。从统计数字上看,我国个体经济主要分布在以下几大领域: 个体手工业。我国木器制造业、制鞋业、缝纫业、食品加工制造业、玩具制造业、刺绣业、制笔业、塑料制品业、竹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打铁业、零配件加工业、采掘业等行业中的大部分企业都是个体企业。 个体建筑业。1980年,我国农村建筑队为50800个,2001年增加50481个,产值由60.5亿元增加到4648.244z,元。小型建筑工程大部分都是由个体建筑业主承担的。 个体交通运输业。改革以前,我国交通运输业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坐车难、运输难问题随处可见。这给改革开放以后个体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981年, 国家允许个体经营者使用非机动运输工具从事客货运输,随后运输市场逐步开放,允许个人经 营者使用机动车船从事客货运输,少数地区(如广东)甚至允许个人承包经营火车运输。已形成了运输工具多层次的个体运输体系,其中既有人拉肩挑、半车半畜、人力车、三轮车、自行车、木帆船、人力船等非机动工具,又有大小客运汽车、摩托车、轿车、出租车、机动船。 个体商业。[[零售商业]]是个体经济分布的传统领域。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个体商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粮油类、禽蛋类、肉食类、烟草类、糖果糕点类、干鲜菜类、调味品类、文化用品类、五金交电类、特产类、日用杂货类等事关居民日常生活的零售商业中发挥主要作用,并形成了以个体商业为主体的小商品交易或专业交易中心,如温州瑞安商城、义乌小商品市场、绍兴轻纺城、璞院羊毛衫市场。 个体饮食业。饮食业是个体经济分布的又一传统领域。改革以来,个体饭店、个体酒馆、饮食摊、铺、茶馆、咖啡屋、冷饮店、面馆广泛分布于城镇的大街小巷,极大方便了居民的生活。 其他服务业。在旅馆业、理发业、洗浴业、照相业、洗染业、刻字业、信息传播、科 技交流、咨询服务等服务业,钟表、自行车、[[摩托车]]、收录机、[[电视机]]、[[汽车]]、[[冰箱]]、[[皮鞋]]、[[钢笔]]、[[雨伞]]等修理行业中,个体经济起主要作用。除此之外,个体经济还分布于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医疗等行业,如私立学校、私立托儿所和幼儿园、私人剧团、放映队、私人诊所、私人中介机构。从总体上看,我国个体经济绝大多数分布在第三产业,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占总户数的84%,从事第二产业 的占12%,从事第一产业的仅占4%。 ==社会就业== 个体经济分布面广,技术简单,劳动密集度高,吸纳了大量简单劳动力,包括从传统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新增劳动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失业问题和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矛盾。1990年,我国个体经济共吸纳社会劳动力2150万人,2001年吸纳的劳动力增至4760万人,平均每年递增7.4%,远高于同期全社会从业人员的平均增长率(1.1%),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流向了个体经济部门。 ==税收== 个体经济在自身获得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国家财政提供了大量税收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支出压力。1981年个体工商户纳税6.2亿元,1997年,纳税460.50亿元,增长了73.3倍,平均年增长30.9%;户均纳税1782.3元,增长了4.2倍,平均年增长10.9%。 ==作用范围==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由起补充作用的个体劳动者或私营企业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发挥了开拓者和实践者的作用; 第二,私营经济由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可有可无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私营经济在国家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方面贡献了力量; 第三,个体、私营经济由原来人们不太情愿从事的就业领域,成为国民就业的重要渠道。私营经济对社会稳定、安定团结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四,由原来的补充作用成为推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私营经济在国家加快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充当了重要角色; 第五,私营企业由原来与国有企业无法相提并论成为国有大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依托。非公有制经济为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另一种答案: 1、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2、扩大了社会就业,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渠道; 3、是支撑地方经济的主体; 4、推进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单位对象== 个体经济单位是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指单个消费者、单个生产者和单个市场等。 微观经济学对个体经济单位的考察,是在三个逐步深入的层次上进行的。 第一个层次是分析单个消费者和单个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它分析单个消费者如何进行最优的消费决策以获得最大的效用,单个生产者如何进行最优的生产决策以取得最大的利润。 第二个层次是分析单个市场的价格的决定。这种单个市场的价格的决定,是作为单个市场中所有消费者和所有的生产者的最优经济行为的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出现的。 第三个层次是分析所有单个市场的价格的同时决定。这种决定是作为所有单个市场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出现的。 显然,微观经济分析所涉及的经济变量都是个量,也正式从这个意义上,它才被称为微观经济学或个量分析。 指在一些国家中,调整个体劳动者与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其他个体劳动者、少量帮工学徒及广大消费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体经济是以个人劳动和占有生产资料为特征的小私有经济。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必要补充。城乡个体工商业是个体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立法情况== 外国的个体经济立法60年代以来,在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先后发布了关于个体经济的法律。在宪法中作出有关规定的有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匈牙利、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等国。匈牙利、苏联、民主德国等,更在民法中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有的国家还专门制定了有关的单行法规,如罗马尼亚《服务行业代营法》,匈牙利的《小手工业法》。各国立法的内容包括:①个体经济的所有权;②组织形式;③经营范围;④经营方式;⑤权益分配;⑥个体经济与有关部门的关系;⑦国家对个体经济的管理;⑧国家对个体经济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罚则。 中国的个体经济立法 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81年 7月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 济若干政策性规定》,1983年4月发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1984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等,这些法规对个体经济的性质、经营范围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有:①行业范围,包括各种小型的手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运输业、房屋修缮业以及群众有需要而国营和集体未经营或经营不足的行业。②个体商业户商品价格及索酬标准,按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③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人员为有城镇正式户口的待业青壮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具有当前社会急需的技术专长或经营经验,能够包教学徒、传授技艺的退休职工,以及有经营能力的社会闲散人员。④个体工商业户在必要时,经过批准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二、三个最多 不超过五个徒弟。在城市不准招聘农村户口的人员,在集镇可以招聘,但不得改变其农村户籍。学徒学习期满后可以自行申请开业,也可以自愿联合,合作经营。⑤个体工商业户所需场地以及原料、材料和货源的供应,按照1981年国家劳动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解决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所需场地问题的通知》,参照1981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等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对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货源供应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⑥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帐户。可以向保险机构投保,解决老年保险、医疗保险问题。⑦个体工商业户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从事正当经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准投机倒把,不准偷税漏税,不准掺杂使假,不准哄抬物价。违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以至追究刑事责任。⑧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可以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 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是非正规就业组织等。简单来说就是个体户,通常劳动人员10人以下。 ==面临主要问题== 1.个体经济组织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个体经济组织以单位身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个体经济组织参保后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答:个体经济组织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暂按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8%由业主承担,2%由本人承担);同 时,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其中已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参加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10元,由业主全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3.个体经济组织缴费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何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连续缴费6个月后(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或领完失业金后60日内参加或接续医保的, 自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个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可享受随单位参保人员同等的门诊、住院、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险待遇。 以个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投资行为,消费行为等的总和。 ==对市场的影响==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毫无疑问,这也将为8亿农民从温饱迈向小康提供了广阔天地。但是,农村市场经济怎样建立?这是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课题。笔者在这里仅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于[[农村]]市场经济形成的作用。 == 参考来源 == {{reflist}} [[Category: 550 經濟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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