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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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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images01/20210303/4f38ba4c94b04d028683b8a6290dccef.jpe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53787803_12089065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不予扣除项目'''是是指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文化术语。 汉字是民族[[灵魂]]的纽带,在异国他乡谋生,汉字<ref>[https://www.sohu.com/a/589576921_120016954 中国“汉字”从何而来?每个汉字,都是仓颉造出来的吗?],搜狐,2022-10-01</ref>便是一种寄托,哪怕是一块牌匾、一纸小条,上面的方块字会像[[磁铁]]般地吸引着你,让你感受到来自祖国的亲切。因为那中国人的情思已经浓缩为那最简单的横竖撇捺<ref>[https://www.sohu.com/a/443774310_682874 书写横竖撇捺,展示汉字之美],搜狐,2021-01-11</ref>。 ==名词解释== 不予扣除项目也称不得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不得扣除项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未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企业提取的各项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等准备金。)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相关术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发生的,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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