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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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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FF6600" align= center| '''<big>清河城镇 </big> ''' |- | <center><img src=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news/60708b99f0ef2e98188e1df53a7cfa8a.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540888485886269 图片来自网络]</small> |- | style="background:#FF660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清河城镇 所属地区: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 '''清河城镇''',隶属[[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抚顺市]]抚顺县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相连,南与[[小市镇]]相接,西与[[高官镇]]毗邻,北与抚顺市[[抚顺县]]救兵乡接壤。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城镇户籍人口12480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立本溪县,清河城正式划归现在的本溪县。1947年1月,划归抚顺县。1948年11月11日,重新划归本溪满族自治县。 截至2020年6月,清河城镇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清河城村。 2018年,清河城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ref>[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540888485886269 本溪县清河城镇万利村荣获“本溪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附图)],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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